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涞水王村乡这边的,我们王村乡王义路通往义安镇皇甫这条路多年未修缮,马路烂的不成样子了,实在无法通行了,望领导能通知相关部门早日进行道路修缮工作,早日通车。谢谢! | 2024-08-19 12:55:59 |
回复: 经实地查看,王义路部分路面破损,出现大坑,影响通行。经与交通部门沟通,王义路道路修缮项目已申请列入一般债券项目库,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目前正在申请资金支持,预计2026年前资金即可拨付到位,待资金到位后交通局可立即安排施工。 。建议反映人耐心等待,我镇也将持续关注此事,及时了解项目最新进展。 回复单位:涞水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年8月23日 |
来信主题: 聚泽园小区的孩子可以上一小吗 | 2024-08-17 18:47:48 |
回复: 经查,涞水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已于6月11日在“涞水教育”公众号发布,详细招生原则及范围均已在计划中说明,各校报名时间已逐步开始,请家长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回复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9日 |
来信主题: 领导同志们你们好,为什么不用暖气,每年都得去报停?还得交停暖费?这个停暖为什么还需要常年收费?不供暖还得一直费用? 润城苑B区入住这么多年了也不通燃气,用液化气罐又非常危险,请问什么时候通燃气? | 2024-08-12 09:47:50 |
回复: 您好,依据涞水县物价局关于2015年度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涞价管【2015】3号规定:暂停用热的热费收取标准:根据《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保市政办【2014】29号)第46条规定:对具备停热条件的热用户申请暂停供热的,按面积计费总热费的20%收取,恢复用热时不再额外收取费用。2018年涞水县物价局关于2015年度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涞价管【2018】2号规定:暂停用热的热费收取标准:依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建厅冀价管【2016】132号文件执行,该文件规定“原则上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具体由各市、县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2021年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冬季县城区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涞水发改通字【2021】25号规定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暂不调整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继续执行《涞水县物价局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涞价管[2018]2号)文件中收费标准。 回复单位: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6日 |
来信主题: 涞水县富民小区9号楼交房7年了,房产证迟迟不给办理 | 2024-08-11 23:28:43 |
回复: 经查,富民小区属于涞水县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反映人的房屋目前已符合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但我局暂未收到办证申请。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反映人,反映人称买房之处便已将契税缴纳给开发企业,但开发企业未为其及时缴纳导致至今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待企业缴纳完相关税费后,可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我局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为反映人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5日 |
来信主题: 西苑华庭电动车车棚改造问题 目前楼道放满电动自行车,不仅阻塞了消防通道而且还存在大量的自燃隐患,消防安全部门都熟知的问题,但是在西苑华庭小区就没有人负责管理,物业部门只负责收费,其他事情一概不管,请县里相关部门进入小区及时帮助居民解决。 | 2024-08-09 10:53:24 |
回复: 经核查,涞水县恒祥物业有限公司每天安排专人对西苑华庭小区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10天为一个周期对全部楼栋清理一遍。楼到停放电动自行车主要是因为不分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认识不到电动车火灾的危害,在物业多次清理后仍反复推上楼。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加强检查,继续安排专人对进楼的电动车进行劝导和清理,并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自开展电动自行车私自上楼整顿工作以来,我社区联合消防大队及物业公司积极倡导宣传,在居民群内每天多次推送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危害,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以保证居民的生活安全,鉴于王先生反映的车棚较少问题,我社区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表示该问题已报相关部门审批会增设车棚需耐心等待,社区会继续督促该问题尽快解决。 回复单位:涞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涞水县城区社区管理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4日 |
来信主题: 您好,涞水镇魏村大队南侧,通往保野路段,道路受损严重,出行不便,请问有没有修路的打算? | 2024-08-08 18:34:45 |
回复: 经核查,魏村大队南侧,通往保野路段的受损道路已纳入修路计划,目前已提交修路申请,计划于2024年9月开始施工。 回复单位:涞水县涞水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4日 |
来信主题: 涞水现在还有公租房吗?申请条件是什么 | 2024-08-03 17:35:20 |
回复: 您好,涞水县的公租房2017年已将全部房源统一分配,后有自主退房或被清退的房源依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第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的规定,只受理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群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目前正在筹集公租房房源,制定分配方案,待正式方案出台后方可告知,请耐心等待消息,感谢您的理解。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6日 |
来信主题: 您好,涞水县第三小学怎么招生啊?是只有一年级还是一到六都有啊 | 2024-08-02 07:23:08 |
回复: 涞水县第三小学计划明年暑假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8月开始进行一年级招生(学年只有一个年级)。届时,县教体局将出台《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后续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电话0312-4524604咨询。 回复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5日 |
来信主题: 京南首府买的房 一直不能网签 只签了购房协议 | 2024-08-01 08:33:56 |
回复: 经查,我单位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手续,开发企业也表示将尽快处理该问题。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5日 |
来信主题: 西苑华庭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不退 一直以安排验收拖延时间 | 2024-08-01 08:28:06 |
回复: 经沟通核实,反映人表示目前已与该物业公司达成和解,房屋已验收完成已完成退款。 回复单位: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