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涞水县易华、吾越2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 公 示 根据《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涞水县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一、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2020年12月21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基地共有47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006.34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978.48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23.55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47户入驻创业实体孵化区建筑面积2808.59平方米,实际房屋使用面积共2143.81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664.78平方米。 按照《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21元,合计77.3557万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08元,合计5.3581万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1.6684万元。三项补贴总计:84.3822万元。 二、涞水县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2021年12月7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截至目前,该基地共有50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2497.6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030.71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416.48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50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2346.2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1946.91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399.29平方米。 按照《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18元,合计51.7610万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08元,合计3.5095万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按每户每天3元给予水电费补贴(不足的据实补贴),经计算共计补贴2.4209万元。三项补贴总计:57.6914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监督电话:4531278 附件: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