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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1 返回列表

涞水县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涞水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涉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乡村振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信息申请公开有关规定。2022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审批制度,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压实信息发布内容安全责任人,在拟定公文时,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规范财政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细化公开信息目录,及时公开财政政策信息,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健全了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强化信息制定、审核、流转、发布、归档长效机制,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持动态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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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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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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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知识培训不足;二是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2023年,我局将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提高专业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对社会层面的宣传力度,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

涞水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涞水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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