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助企纾困
【涞水县1+18政策体系】关于促消费十三条政策措施
2022-11-08 返回列表

关于促消费十三条政策措施



一、扩大汽车消费

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通过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等方式对城乡居民汽车消费给予补贴,拉动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二、稳住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

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市场扩大以旧换新家电品种,加强对新技术产品的推广,激发居民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具家装消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三、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开展老字号、名优特产品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老字号和名优特品牌。推动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设立专区专柜,传承燕赵文化,提高老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国潮”文化带动特色消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和有关单位)

四、提振餐饮消费

做好“冀菜”崇礼菜单、冬奥会菜单的宣传推广,推动“冀菜”进社区、进食堂、进校园,释放冬奥红利。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丰富文化产品供给,面向全县发放文化惠民卡(券),提供景区门票减免措施。丰富冰雪旅游产品供给,促进冰雪旅游消费。增加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开展乡村游系列活动,推介一批休闲农业景点线路,发掘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和民宿文化,促进乡村消费。(责任单位:县野三坡景区管委会、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体育消费

推出四季赛事、体育研学、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优质体育旅游产品,促进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品质体育文化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县野三坡景区管委会、县教体局、县文旅局)

七、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消费嘉年华”等线下促销活动,开展“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等线上促销活动,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

八、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

健全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早餐店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高质量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夜经济街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县财政局)

九、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持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通过直采直销、订单农业、中央厨房等,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精准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分公司)

十、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积极争取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择优支持对我县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企业。创建示范企业,发挥其龙头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坚持培优扶强,对电子商务业态发展领先、主体培育多元、创新应用广泛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电子商务创新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十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全面落实上级对餐饮、零售、旅游等特困行业的纾困扶持政策,在退税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便利经营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餐饮、零售、旅游等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研究特困行业用电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二、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进一步降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十三、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满足贷款主体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丰富大宗消费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涞水县支行、县银监办、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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