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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涞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涞水县重新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17 返回列表

涞水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涞水县重新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根据《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涞水县特困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制定了《涞水县重新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涞水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涞水县重新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现在全县开展重新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坚持人民至上,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的原则,以深化 “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探索城乡低保、特困审核确认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城乡低保、特困审核确认程序,提升低保、特困对象认定精准度和审批效率,打通便民惠民利民“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工作实际,实行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完善档案管理和低保金分类差额发放;形成合力,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全面兜底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执政。严格按照《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涞水县特困人员实施细则》,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清理出去,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

(二)公平公正。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平均救助、轮流救助,政策保、信访保、关系保”等现象。

(三)全面彻底。目前享受的保障对象必须按程序重新认定,重新定标,按政策规定100%入户调查,确保对象精准,标准正确。

三、主要任务

重新精准认定低保、特困对象。按照《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涞水县特困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逐村开展低保、特困认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象

1、原是低保、特困对象,经过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再次确认为保障对象,完善新手续,报县民政局备案,同时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此部分对象可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2、原是低保、特困对象,经过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未能确认为保障对象,下月起按程序取消待遇,按规定告知。

3、新申请低保、特困对象,经过核查、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确认为保障对象,完善新手续,报县民政局备案,同时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4、新申请低保、特困对象,经过核查、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未能确认为保障对象,按规定告知。

(二)资金

重新认定期间,保障金的发放不能中断,完成一个村,更改一个村,确保资金发放不能断档,严格按要求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低保、特困重新认定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宣传,安排部署启动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按照已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市、县民政部门通过督促指导和深入调研等方式,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开展工作。采取通报形式,每星期统计进度,每月通报,进度缓慢的乡镇,民政局将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纪委等部门进行联合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3月21日到3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认真总结低保、特困重新认定的做法及成效,重点分析低保、特困审核时长、办理流程简化及低保、特困对象精准识别等问题,于2022年3月25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低保、特困重新认定工作总结,3月31日前县民政局汇总报县政府、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低保、特困认定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实利益,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各乡镇、社区办要成立低保、特困重新认定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低保、特困重新认定工作的推进。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这次重新认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镇干部、村干部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此次低保、特困对象重新认定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社区办要严格按照《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涞水县特困人员实施细则》、《涞水县重新认定低保、特困人员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实事求是,“阳光”操作,切实做好认定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重新认定任务,不得拖延。

(三)严格问责追究。这次低保、特困重新认定工作,如果认定不到位,发现违规操作的,对组织开展不力,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程序走过场,指导监督不到位的,我局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按规定进行通报,并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有关措施及工作程序。要切实做到政策深入人心,使群众真正了解惠民政策相关内容,知晓有关工作要求及申报程序。

附件:乡镇重新认定低保、特困统计表.docx

涞水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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