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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创城记】涞水县关于举办“创建文明县城·展示
2017-07-13 返回列表

中共涞水县委宣传部
涞水县文联
涞水县创城办
涞水县文广新局
涞水县广播电视台
关于举办2017年绿舵杯“创建文明县城·
展示涞水风采”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办)、县直部门、企业(驻涞企业)、文艺团体: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7年“彩色周末”系列文化活动的通知》和保定市文联《关于举办“第五届保定市舞蹈大赛”的通知》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氛围,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涞水县2017年绿舵杯“创建文明县城·展示涞水风采”广场舞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这一主题,按照“为群众搭建舞台,让百姓来唱主角”的工作思路,组织全县城乡居民、企业(行业)职工、机关干部、文艺团体等,广泛开展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创作、辅导、比赛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唱响核心价值观,共跳百姓健康舞,进一步推动全县基层文化建设繁荣发展。
  二、活动主题
  “创建文明县城,展示涞水风采”。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涞水县委宣传部、涞水县文联、涞水县创城办、涞水县文广新局、涞水县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涞水县绿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参赛范围
  各乡镇(社区办)、县直部门、企业(驻涞企业)、社会各文艺团体。
  五、活动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5日——7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联系人:李隽君;电话:4522011。
  3、报名表务于7月25日前报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4、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活动内容
  各参赛队准备2个以上自行创编或学习的舞蹈参赛。
  七、评选方式
  1、“广场舞之星”评选活动
  每支参赛队推荐1名有感人事迹的优秀舞者,经专家评审,从推荐者中评出10名“广场舞之星”。
  2、“广场舞团队”评选活动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经专家评审,对评选出的前15名广场舞团队进行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参加保定市舞蹈大赛。
  八、参赛事宜及评分标准
  (一)参赛事宜
  1、各乡镇选送1—2个舞蹈队伍参加初赛,社区办可发动各居委会、舞蹈团队、爱好者以社会文艺团队形式报名参加。
  2、广场舞比赛曲目包括民族民间舞蹈、健身广场舞(不包括太极扇、太极剑、武术、秧歌等)。
  3、伴奏音乐由各参赛队自备,需将音乐转为MP3格式,并于报名截止前将伴奏音乐送到县文广新局。
  4、参赛时间为3—6分钟,参赛人数8——20人,各舞蹈队参加预赛和决赛的舞蹈不能是同一支舞蹈。
  5、患有不宜参加运动、比赛的急慢性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否则后果自负。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等,由各参赛单位和本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6、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用,因参赛而产生的服装、教练和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7、比赛活动预赛顺序在赛前由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决赛顺序按预赛成绩由低向高依次进行。
  (二)评分标准
  1、鼓励创作,突出创新,舞蹈题材反映现代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对创新的作品给予适当加分。
  2、舞蹈动作准确,画面调度合理,姿态造型优美。
  3、舞蹈音乐与动作吻合,节奏感强,起到烘托气氛,激励情绪的作用。
  4、舞蹈动作熟练整齐,符合广场舞蹈表演形式,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5、服装设计剪裁合理,色彩鲜艳,道具制作精美,能较好的体现舞蹈美感。
  6、本次比赛评委会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通过现场打分,最终评选出获奖单位。

中共涞水县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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