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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总数1194件 已受理件数507件 已办结件数687件
2024年第三季度接收公众来信43封,办结36封
来信主题:
街道边机动车停车位被占用问题
我县德成路、冲之大街、泰安路(不限于以上路段)等街道都划有机动车停车位,但是有好多停车位被附近商家占用,把电动车、锥形隔离墩等放在停车位,造成机动车无法停车。
机动车违章停车交警和城管都罚款,请问占用停车位为什么屡禁不止?我和相关部门有过沟通,他们说屡管屡犯,我认为相关部门认为还是没有拿出足够的力度,希望政府把此事当做维护涞水形象的大事抓一抓,拿出治理机动车违章的态度来治理一下占用停车位。
来信时间:
2023-12-13 09:05:04
回复:
您好,针对反映的“街道边机动车停车位被占用”问题,我大队一是安排警力对县城区道路加强了巡逻管控,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及时进行清理;二是安排警力对沿街商户进行了宣传教育。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
回复单位:涞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回复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回复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你好:我反应大赤土村煤改气管道沟欠款多少次了,至今没有给满意的答复
来信时间:
2023-11-27 06:21:44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实后进行答复至此专栏,请您及时查阅。
来信主题:
涞水县万荣小区B10号楼开发商不缴纳税款不开发票,何时给办房本???
来信时间:
2023-11-23 19:11:13
回复:
关于发票问题,因反映人与欠缴开发企业相关款项,存在经济纠纷,开发企业表示待反映人缴清相关款项可为其开具发票,并已告知。其次,针对开发企业以“契税”为名义代收的资金问题,涞水县税务局从未委托、授权荣盛地产涞水县分公司代收契税和印花税。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中契税的缴纳义务人为购房业主而非房地产商。如果业主委托房地产公司代为缴纳契税,双方应就委托内容达成一致。反映人在收房时将相关款项交给开发商属个人行为,我单位已督促开发企业为反映人尽快代为缴纳或退还代收资金。开发商承诺,待反映人缴清相关欠款后为其代缴契税。若房地产商未按照委托协议代企业将相关款项及时缴纳至税务机关,产生的纠纷建议应由司法部门裁决。综上所述,待反映人与开发企业经济纠纷解决后,开发企业即可为反映人开具发票,代为缴纳契税。待开发商开具发票后壳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房产证后续流程。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涞水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涞水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来信主题:
赵各庄镇李各庄村南港东江口河道堤坝这今年暴雨中冲毁。请相关部门进快砌筑堤坝。防止2024年雨季来临时给村民造成损失。南港自来水多年不能正常使用。进出村庄的道路两侧塌陷坑洼。
来信时间:
2023-11-15 10:51:21
回复:
您好,关于供水问题:南港自然庄7.31日之前,通过蓄水池供水,所铺设的自来水管道设施预备干旱,水源地干涸的时候,采用供水管网供水。关于道路问题:目前所通道路为临时道路,坑洼地带已平整好。关于堤坝问题:村级已将问题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修筑堤坝需要县级相关部门审批立项后实施。
回复单位:涞水县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21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来信主题:
赵各庄镇李各庄村南港。五六十户村民多年自来水不能正常引用,靠部分村民靠自备井取水。。进出南港路两侧部分路段坍塌路面坑坑洼洼,。河道靠近村民居住方向没有堤坝防护。
来信时间:
2023-11-14 11:30:08
回复:
您好,关于供水问题:南港自然庄7.31日之前,通过蓄水池供水,所铺设的自来水管道设施预备干旱,水源地干涸的时候,采用供水管网供水。关于道路问题:目前所通道路为临时道路,坑洼地带已平整好。关于堤坝问题:村级已将问题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修筑堤坝需要县级相关部门审批立项后实施。
回复单位:涞水县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来信主题:
张坊大桥便道已修好,917快涞水段大概什么时候可以通车,方便石亭镇人民进出京
来信时间:
2023-11-10 17:10:20
回复:
今年7月底,我县发生洪涝灾害,我县境内保野路落宝滩大桥和北京市房山区境内的张坊大桥受到损害,经专业机构检测,落宝滩大桥已属于危桥,已不具备大型车辆通行的条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北京公交917路暂停在我县运营。目前,石亭大桥便道北京方向设立2.35米限高,为了车辆安全,限制大车通行。根据实际情况,现917路公交车暂不能恢复运营。下一步,我局将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尽快恢复北京公交917路在我县运营。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6日
来信主题:
本人17年购买东湖印象小区8号楼2单元504.开发商承诺2020年交房。结果直达今天都未能交房。前段时间去售楼部,他们自主将违约金的截止时间定到今年9月1日,而且还要扣除400天。请问有什么依据。就算如此,违约金还不退还,逼迫再次掏钱购买其他无用产品。
请领导关注
来信时间:
2023-11-10 15:40:07
回复:
经与开发企业沟通,开发企业与八号楼业主反应的一系列问题已电话沟通并解释,已与反映人约定好时间来售楼处面谈并解决收房问题。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6日
来信主题:
我县街道路牌颜色设置问题
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2008)》2008年发布,该标准对街、巷地名标志有颜色要求,要求东西方向包括东西斜街的路牌底色应为蓝色,文字为白色;要求南北方向包括南北斜街的路牌底色为绿色,文字为白色。
最近我在涞阳路和府前街交叉口发现我县路牌颜色和国家标准相反,即东西绿南北蓝,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如果不符合标准请改正。
来信时间:
2023-11-09 20:29:27
回复:
您好,感谢您为我单位提出的宝贵意见。根据《地名标准国家标准2008》,地名标准上图形符号颜色应符合相关规定。街、巷地名标准,背景颜色:蓝色(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向斜街),绿色(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向斜街);文字颜色:白色。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立即对县城路牌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核查的确存在颜色设置问题。我们已列出详细整改预算清单,报请局党组研究后,尽快整改。
回复单位:涞水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来信主题:
我是胡家庄乡东文泉村村民王秀昌,家中的天燃气自闭阀到现在也没安装,也找过村里管天燃气的,到现在也没人管,如果发生燃气泄露造成安全事故,谁付责任,实在没人管,我就只能打12345了
来信时间:
2023-11-08 02:57:20
回复:
经核实,燃气企业已到反映人家中安装维修,目前已正常使用。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4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涞水县有关领导917不通车,涞水县也没环城车,让涞水县以北张坊以南,怎样通勤上班,真能给老百姓增加负担,希望有关领导重视。
来信时间:
2023-11-07 11:48:48
回复:
今年7月底,我县发生洪涝灾害,我县境内保野路落宝滩大桥和北京市房山区境内的张坊大桥受到损害,经专业机构检测,落宝滩大桥已属于危桥,已不具备大型车辆通行的条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北京公交917路暂停在我县运营。经我局积极和北京公交集团客六分公司对接,今年9月份,开通了涞水县城至北京的高速直达115路专线,达到一小时进北京市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通勤。下一步,我局将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尽快恢复北京公交917路在我县运营。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