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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024-12-30 返回列表

涞水县民政局

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元旦春节前后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形势稳定,根据《涞水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排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风险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分工,压实风险管控责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提升自然灾害防范能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开始到2025年3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2月15日前)

根据攻坚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12月16日—2025年3月20日)

把攻坚行动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组织专门力量全面督导检查,并做好问题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和复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5年3月21日至3月底)

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问题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常态化运行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成果。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分工,组织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单位)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并对隐患排查整治和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救助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本系统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检查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等情况;

2.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等情况;

3.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

4.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

5.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6.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7.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情况;

8.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组织开展举报奖励教育培训等情况;

10.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

1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各项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把关销号等情况;

12.将“小施工”纳入常态化安全监管范围,落实开工报备、监督管理、日常巡查和查处整治等情况;

13.国务院考核巡查、省领导包市督导检查、市领导包县督导检查、省市县安委办专项检查及各级各部门常态化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专项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养老院重大火灾隐患;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堵塞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动火动焊、内部管理责任不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突出风险;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以及“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建筑施工。做好养老院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防静电、工地食堂管理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监督管理

3.燃气使用。养老服务场所在用餐区域使用或存放气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使用燃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和使用不合格“瓶、灶、阀、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做好其他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明确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清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

(二)自然灾害方面

结合今冬明春灾害特点,加强会商研判,提前发布灾害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针对自然灾害防御重大基础设施,强化养老机构,深入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隐患排查整治。

检查内容:

1.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是否设有内部传播预警信息的途径(电视机、高频广播、电话机、手机、传真机、计算机、电子显示屏等),接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相关人员是否能迅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应对措施。

2.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是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定期组织灾害应急演练。

3.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根据自然灾害特点,是否确定防御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针对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供热等管线设备做好巡查维护登记工作(灾害防御重点部位管理情况、灾害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专项内容:

1.气象灾害。各类养老服务场所,针对收住人员特点是否组织排查整治涉灾风险隐患,保障特殊人群安全。

2.地震地质灾害。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影响地震观测设施和预警设备运行的安全隐患;提前开展2025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制定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和建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工作负总责,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细化工作方案,集中力量严格落实。各单位要将此次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执法。要组成专项检查组,组织精干力量,配强行业专家,下沉一线检查执法,重在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要结合行业领域、季节、时段安全风险特点,聚焦事故多、隐患多的地方,充分运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登记建账,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录入治本攻坚信息系统,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加强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渠道作用,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网上知识竞赛、警示教育和线下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大对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宣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和自救互救知识;曝光违法案件和事故隐患,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行群防群治,构建共治共享安全工作格局。

(四)按时统计报送。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报送,有关科室制定的检查工作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10时前填写《百日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报至县安委办;2025年3月23日前,将行动总结报县安委办。

 

  涞水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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