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的公告
根据保定市财政局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社〔2019〕59号)规定,经个人申报和人社局审核后,张宇航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拟发放补贴5000元。
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监督电话:0312-4538912
附件:
《2023年享受一次性创业扶持政策人员统计表》.xlsx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