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民政局 关于增发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办):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民【2022】55号)、《保定市民政局 保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的通知》(保民发【2022】60号)要求,为低保对象和特困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发放对象 以2022年6月底保障对象为准,在此基础上去除截至目前死亡人员。 二、发放标准 低保对象每人120元,特困人员每人200元。 各乡镇、社区办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发放名册,名册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17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涞水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