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涞水县委组织部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计99名,其中综合类17名,医学类8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此次招聘由涞水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并具体实施。 (二)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涞水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 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10.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2年应届毕业的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涞水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涞水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单位需提供工资发放表和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报名地点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期间,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查实违反本次招聘要求,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本人到人社局财务室办理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手续,到指定银行缴费,并于2022年7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携带《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开始时间,即入场时间,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码带*号、弹窗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请考生下载《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认真填写,考试时连同《核酸检测报告》带至考场交工作人员,不能提交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岗位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5.试卷由专家组拟定(命制)并签定保密协议。 6.笔试结束后三天左右在涞水县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三)面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到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评分采取体操式评分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5.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6.综合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涞水县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县招聘办组织,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拟聘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档案(人事档案、学生档案)。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水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在此期间考生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报考卫生系统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卫健局组织进行选岗,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七)聘期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填写《涞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按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卫生系统招聘人员聘任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三)为做好招聘程序中的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我县招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按照考生防疫须知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报告时间符合要求,同时要按时登录健康码进行打卡并填写《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进行记录,以免影响参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312—4527727 附件: 附件3.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涞水县委组织部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