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报。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涞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22年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财政预算、行政执法公开。其中事前公开包括: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流程图、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事后公开包括: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信用中国河北涞水)、环境执法云管理平台(两法衔接、政务公开、司法平台)、信用中国(河北保定)进行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共计31件。 (二)2022年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行政执法公开。其中事前公开包括: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事后公开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共计3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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