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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第三届“广电网络杯”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2015-05-22 返回列表

涞水县第三届“广电网络杯”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我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引领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深入挖掘涞水人勤劳善良、积极向上和进步文明的良好品质,为建设实力文明幸福美丽新涞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河北广电网络涞水分公司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广电网络杯”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持续开展“讲诚信、懂规则、守法纪”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动力,以“推荐身边模范,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县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造就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模范人物群体,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所有涞水居民,包括长期在涞水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2015年5月21日至5月30日)。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推举评选办法要求等,启动评选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举荐(2015年5月30日至6月21日)。组织大规模“海选”。各基层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各类道德评议会、民主推介会、点评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身边好人身上的感人事迹,在每个基层单位选树一批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典型。各基层单位认真核实、确定身边好人候选名单和事迹,多种形式吸纳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推荐的身边好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坚实群众基础。每名人选上交县文明办一份涞水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表(附后)和一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表上张贴1寸免冠彩色数码照片,照片和事迹材料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sxwmb434@126.com。联系人:王永利 张玲,电话:4522011。每个乡镇每个类型(共五类)至少要推荐1名身边好人,每个县直单位要至少推荐2名身边好人。
  3、县级评选(2015年6月21日至7月21日)。根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基层民主推举的身边好人,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根据不同职业类别,广泛征求纪检、计生、政法、工商、税务、金融、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搞好资格审核;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不道德问题的人选,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广泛组织开展宣传评议活动,通过刊播感人事迹、举办报告会、人物风采展、演讲比赛和事迹公示、群众投票等形式,评选产生涞水好人和道德模范候选人。
  5、公示投票(2015年7月21日至8月21日)。道德模范候选人将在评审委员会复查审核后,在电视台、涞水广电资讯网网上进行公示,同时设立热线电话(4522011),接受群众评议、社会监督及群众投票评选。
  6、综合审定(2015年8月21日至9月11日)。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道德事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评委会投票和群众投票情况,确定10名“涞水县道德模范”和10名“涞水县身边好人”名单,县文明委发文表彰奖励。
  7、表彰奖励。召开全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涞水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李昀飞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农工委书记
  成  员:马宇兵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夏长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电视台台长
      屈晓雷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江萍    共青团涞水县委副书记
      曲爱君    县妇联主席
      田术江    县文广新局局长
      赖向南    河北广电网络涞水分公司
      王永利    县文明办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永利同志兼任。
  评审委员会除组委会成员外,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县直、乡镇、社区有关部门领导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评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涞水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要切实深入到基层,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成立评选办公室,负责本乡镇、本单位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申报和投票等工作,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2、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标语、宣传栏、板面、LED电子显示屏、农村文化墙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进入公众投票阶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人员进行投票,发动的范围要广,参与投票的人数要多,要确保投票率。组委会成员单位将把各单位的组织工作情况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并在活动结束后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单位。
  3、长效激励,引领风尚。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
  附:涞水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附表:

涞水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评选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文化程度

照片

(1寸)

单位及

职务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类别

(√)

助人为乐

模范

见义勇为

模范

诚实守信模范

敬业奉献模范

孝老爱亲模范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推荐单位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县评委会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备注

注:简要事迹300字左右,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此表可按格式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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