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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文明美丽乡村 共享和谐幸福生活”摄影展活动
2015-04-24 返回列表

中共涞水县委宣传部
中共涞水县委农工委
涞水县文明办
涞水县文广新局
涞水县广播电视台
涞水县摄影家协会
关于举办“共建文明美丽乡村  共享和谐幸福生活”摄影展活动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涞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强、富、美”的总要求,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全县农村面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为了深入宣传涞水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全面展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和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以 “共建文明美丽乡村、共享和谐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大型摄影展活动,特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征集近年来全县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五个方面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广大农民群众新的精神面貌的相关摄影作品(主要以今年的70个省级重点面貌提升村为主)。通过一幅幅精美的摄影艺术作品,把涞水山美水美环境美,吃美住美生活美,穿美话美心灵美的美丽乡村展现出来,为努力实现打造环首都经济增长极的新突破,建设文明、幸福、美丽涞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30日至8月3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三、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驻村工作组以及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四、活动内容
  1、突出反映全县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必须强、农村必须美、农民必须富”的决策部署,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摆上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小、散、乱落后面貌,极大地促进农民生活品质提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系列作品。
  2、突出反映全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按照“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的要求,从村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地形地貌、资源禀赋、群众意愿、发展水平等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把农村建成农民的幸福家园、市民的休闲乐园的系列作品。
  3、突出反映绿色崛起战略推动农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文明乡风建设带给农民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的系列作品。
  4、突出反映极具地域特色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和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彰显涞水厚重历史文化的系列作品。
  5、突出反映2015年涞水县农村面貌提升改造行动重点抓的15件事: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居民节能改造和危房改造、污水处理、土地整理和公墓建设、厨房改造和秸秆处理、村民中心建设、标语广告整治、村庄标识设计、传统文化保护、产业支撑、基层组织建设的系列作品。
  五、活动要求:
  (一)入展作品数量及奖励:
  本次展览共评选出100幅参展作品,其中:一等奖3幅,二等奖7幅,三等奖15幅,优秀奖25幅,纪念奖若干,同一作者多作品获奖,只取最高奖项,凡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投4—8幅。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摄影作品涉及到版权、肖像权等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2.作品鼓励近期拍摄的彩色作品。作品必须取材于涞水境内农村,注明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所提交作品请务必注明摄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以及简要的照片说明,以上信息不完善者均视为不合格作品。
  4. 摄影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涞水广电资讯网、涞水电视台微信平台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主办单位有对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摄影展、印制宣传画册、宣传推介等),不在另付稿酬。
  6.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三)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可将作品直接发至涞水县文明办公共邮箱:(lsxwmb434@126.com)并在报名表上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报名表附后)。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涞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434室涞水县“共建文明美丽乡村、共享和谐幸福生活”摄影展办公室收。联系人:王永利 张玲  电话:452201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比赛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六、组织领导:
  1、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李昀飞任组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宇兵、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庆富、县文广新局局长田术江、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夏长江、县委组织部考核办副主任张颖、县文明办负责人王永利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永利兼任。
  2、征稿邮箱lsxwmb434@126.com ,办公室电话:4522011。活动中,活动办将组织摄影家和有关人员对征集上来的作品进行集中评选,评选出的100幅作品入选全县“共建文明美丽乡村、共享和谐幸福生活”摄影展(展出和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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