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公告公示
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2019-03-04 返回列表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31日,我县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原则
  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
  限行区域
  县城祖冲之大街、德成路、遒城街、向阳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31日周一至周五,7:00—20:00,周六日不限行。
  县城主城区黄牌照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外地车辆同样遵循此限行措施。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涞水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涞水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2-4522102 邮箱:lsxzfwz@163.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