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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涞水县4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公示
2023-01-12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涞水县4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

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公示

根据《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保定市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细则》文件规定,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涞水县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一、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于2019年5月22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基地共有56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184.25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127.52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45.02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56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2824.89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104.15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635.81平方米。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7元,合计592455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64141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14934元。三项补贴总计:671530

二、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202012月21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26月至2022年10月,基地共有59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006.34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978.48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23.55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59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3717.5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689.64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23.55平方米。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8元,合计756597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77052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17354元。三项补贴总计:851003元。

三、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于2021年1月25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截至目前,该基地共有66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338.3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521.35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767.71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66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3049.93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504.02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545.91平方米。

按照《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5元,合计744167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83440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按每户每天3元给予水电费补贴(不足的据实补贴),经计算共计补贴21254元。三项补贴总计:848861元。

四、涞水县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2021年12月7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截至目前,该基地共有50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2497.6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030.71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416.48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50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2345.22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1946.09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399.13平方米。

按照《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6元,合计740931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80207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按每户每天3元给予水电费补贴(不足的据实补贴),经计算共计补贴20239元。三项补贴总计:841377元。

监督电话:4531278

附件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涞水县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示名册.zip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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