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轮换县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告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根据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我县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通告如下: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县主城区机动车限行的区域、类型,依照2020年12月31日涞水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2021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执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尾号限行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实现与我省实施限号措施的设区市统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1年10月8日起,对限行措施进行两项调整:一是每日限行时间从7:00—20:00调整为7:00—19:00;二是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的标准调整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