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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祖冲之大街实行黄牌照货车禁限行的通告
2023-01-12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祖冲之大街实行黄牌照货车禁限行的

通告


根据祖冲之大街交通管理实际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祖冲之大街太行路口至向阳路口路段对黄牌照货运车辆采取以下禁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祖冲之大街太行路口至向阳路口路段实行每天23时至次日5时允许黄牌照货车通行,其他时间禁止通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二、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及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Ⅲ级以上预警期间禁限行措施另行通告。对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采取提前办理通行证通行的管理措施。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电子抓拍、现场查处等措施依法进行处罚。

此通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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