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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的倡议书
2022-11-14 返回列表

涞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涞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的

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确佩戴口罩,既是保障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阻断病毒传播最基本、最有效、最实用的防控措施。为切实防范疫情传播,保护公众健康,现就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共同参与“规范戴”。广大居民朋友要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要牢记佩戴口罩正确要领,“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调整压紧金属条,不要用手碰内侧,经常外出要备足,及时定期换口罩”,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不要佩戴过期口罩,外出交谈时不要取下口罩。

二、重点场所“全程戴”。在商场、超市、医院、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车站、影院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等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在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用封闭空间,在乘坐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老少体弱“务必戴”。免疫力较弱的老年朋友、婴幼儿和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婴幼儿要使用儿童专用口罩。广大青少年要积极争做防疫宣讲员、劝导员、监督员,随时提醒家人、他人佩戴口罩。

四、党员干部“带头戴”。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佩戴口罩,带动亲朋好友、广大群众养成出门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及时劝导不戴口罩、纠正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共同提升防疫能力。

五、志愿服务“引导戴”。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全县广大志愿者要广泛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各类模范典型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在全县推动形成人人佩戴口罩、全民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

广大居民朋友们,病毒狡猾,不可侥幸,口罩虽小,作用很大,能预防疾病传播,能体现文明素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一起倡议,一道接力,一同抗疫,共同养成“全民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共同守护健康平安的文明涞水!


涞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涞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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