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义安镇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恢复垃圾清运公司正常运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积极向政府申请资金,目前已发放部分工资,剩余拖欠工资将积极协调资金申请事宜,了解资金申请进度,等资金到位督促环卫公司立即下发工资。同时我局环境卫生监管股将加大日常巡回检查,对我县乡村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进行监管,要求环卫公司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标准,及时清运乡村垃圾投放点的生活垃圾,做到垃圾箱不满溢并保持垃圾箱周边地面清洁。进入垃圾转运站内的垃圾能够及时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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