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义安镇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恢复垃圾清运公司正常运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积极向政府申请资金,目前已发放部分工资,剩余拖欠工资将积极协调资金申请事宜,了解资金申请进度,等资金到位督促环卫公司立即下发工资。同时我局环境卫生监管股将加大日常巡回检查,对我县乡村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进行监管,要求环卫公司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标准,及时清运乡村垃圾投放点的生活垃圾,做到垃圾箱不满溢并保持垃圾箱周边地面清洁。进入垃圾转运站内的垃圾能够及时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