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龙门乡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严格落实《涞水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投资运营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县乡村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进行监管,农村环卫作业保持了规范化和标准化。一是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标准。严格限制垃圾落地时间,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运乡村垃圾投放点的生活垃圾,做到垃圾箱不满溢并保持垃圾箱周边地面清洁。进入垃圾转运站内的垃圾能够及时转运,做到日产日清。二是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安排专人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和旅游路与河道两侧的漂浮垃圾清理和垃圾点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严格落实环卫工作责任制。明确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举措及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奖惩措施,来调动运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