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赵各庄镇代表(团): 我局对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做好安北易地搬迁小区后续帮扶工作的建议”回复如下: 1、发展集体产业。利用白涧村原有的大集市场升级改造未标准化的农贸市场的建议,经实地勘查并与村干部及包村干部了解白涧村原有的大集市场用地无建设农贸市场的用地手续,不能实施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因此升级改造未标准化的农贸市场的建议,不能实施。 2、完善配套产业路。白涧村大集至安北易地搬迁小区路属于基础设施道路,根据2022年11月30日保定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推进2023年衔接资金发展产业项目的通知》要求,2023年四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除支持贷款贴息、务工就业补贴、雨露计划、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管理费外,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涉农产业项目。因此白涧村大集至安北易地搬迁小区路硬化项目未能列入财政衔接资金项计划,不能实施。
涞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