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涞水县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 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吴海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解决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乱象,在城建界范围内集中开展私自圈占公共用地设置路障、路锥、地锁等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规范停放点设置,优化停车管理。发放关于禁止圈占公共停车位的通知,规范治理人行道自行车、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执法人员采取教育劝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方式,现场对占用停车位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自行当场清拆,对多次拒不整改的商户或个人,依法强制清拆。同时,为避免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现象出现反弹,我局建立了常态化管控机制,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和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让商户和广大群众认识到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所导致的严重社会影响,真正做到还“位”于民。
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