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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4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24】2号).pdf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