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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30 返回列表

涞水县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保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围绕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涉及预决算、政府采购、乡村振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拟定公文时,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扶贫资金政策专栏、政府采购专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专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公开办举行的业务培训,我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安排参加了县政府公开办举行的信息公开培训会,加强了与县直及各乡镇的业务交流,提升了业务水平;三是持续抓好条例宣传。安排专题学习《条例》,让广大干部职工更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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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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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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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队伍建设薄弱目前我局仅有1名工作人员且兼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重点领域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涞水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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