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保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政策文件类等信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同时,依据新的权责清单,及时调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开。积极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稳岗就业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多元化解读政策文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开通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确保各渠道畅通。认真学习《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推行标准文本,规范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印发《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在拟定公文时,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推荐的版面进行设计,及时更新充实政务信息,做到公开信息权威准确,获取便捷。持续强化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发布上级要求和通知,每天监督部门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按照《保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相关要求及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单位开展工作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常态化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距离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信息量偏少,主动公开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二是重大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大部分只有文字解读,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2年,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充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丰富公开形式。二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方式,提高解读精准性,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三是持续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准确把握,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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