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主动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强。 改进措施:利用各种宣传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力度,使群众、企业对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 2021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