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依托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信息等,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专栏,公开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政务公开“三审制”,在政务信息发布前均进行保密审查,最大程度避免错字、漏字现象,对涉密涉敏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后再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做好相关栏目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充实政务信息,做到公开信息权威准确,获取便捷。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压实责任,认真抓好业务人员学习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行政许可公开的部分不及时,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业务量最多的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有效期限多为1-2天,业务量大没有及时公开。针对以上问题严格自省自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热点、难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