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在线访谈
在线访谈 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在线访谈
《涞水县农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办法(试行)》解读
2017-09-15 返回列表

  近日,我县出台了《涞水县农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办法(试行)》,以发挥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那么,医疗保障的对象都有哪些人呢?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该如何申请报销呢?
  问:扶贫医疗救助对象是哪些人?
  答:1、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按国家标准及相关程序认定的新的农村贫困人口
  问:救助模式有哪些?
  答:1、设立县农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救助范围内的人群进行“救助式”健康扶贫。即对相关人群进行基础性报销、商业保险报销之后,对个人负担部分再进行“救助式”报销。
  2、为救助范围内的人群通过与政府有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为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在基础性报销之后,对个人负担部分再进行补偿,按比例进行报销。
  问:哪些病种在救助范围内?
  答:18种普通慢性病:
  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
  4种重大慢性病:
  癌症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严重精神病。
  问:如何认定这些慢性病?
  答:县城乡医保中心对具有上述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降低申请门槛,由患者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和卫生院复审,报县医疗技术审定专家组认定(专家组由县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认定后由县城乡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城乡医保慢性病患者保障卡。
  持保障卡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开具正规发票,凭正规票据报销。
  问: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有慢性病保障卡的救助对象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正规票据在城乡医保中心按比例报销后,县农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报销剩余部分再次给予80%的报销。
  报销封顶线为普通门诊慢性病3000元/年,门诊大病5000元/年。
  问:大病住院患者救助如何认定?
  答:大病救助认定: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因病致贫返贫人口。
  问:大病住院患者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在县域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在基础性报销、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后住院治疗剩余合规费用由县农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兜底。
  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患者出入院标准,符合住院条件的患者方能住院,严格把握出院条件。合理用药,确保用药符合城乡医保用药目录,如使用城乡医保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必须写出书面情况并说明用药原因。
  达到出院条件的患者,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出院医嘱通知书,资金兜底金额以开具出院通知书当天截止。开具出院通知书以后拒不出院的费用自理。
  二、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符合救助范围的住院患者,在基础性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后,由县农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进行再救助,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
  问:救助级别有哪些?
  答:1、住院患者全部报销补偿后住院治疗剩余合规费用在1001——20000元的由专项资金报销80%。
  2、住院患者全部报销补偿后住院治疗剩余合规费用在20001——50000元的由专项资金报销85%
  3、住院患者全部报销补偿后住院治疗剩余合规费用在50001元以上的由专项资金报销90%。
  以上患者全年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



           

涞水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涞水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2-4522102 邮箱:lsxzfwz@163.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