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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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
2021-04-16 返回列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将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15个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

(三)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行政审批制度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政务服务工作。

(六)负责投资项目、企业注册、市场服务、公共事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住建规划、经贸商务、交通城管、农林畜水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及流程再造、环节优化、行政性收费等工作。

(七)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八)协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九)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十)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审批大厅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入驻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二)负责对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制度管理办公室)

(三)综合受理股(投资项目股)

(四)政务服务股

(五)社会服务股

(六)证照股

三、地址:涞水县东大街73号

四、电话:0312-4538087

五、负责人:王立军

六、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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