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公告公示
涞水县2020年京冀扶贫协作项目计划
2020-05-20 返回列表

涞水县2020年京冀扶贫协作项目计划

2020年县政府共确定了京冀扶贫协作项目23个(北京市级21个,房山区级2个),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社会事业、人才交流等五大类。项目总投资7203万元,其中北京市帮扶资金4053万元,房山区550万元,河北省配套资金10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市级帮扶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北京市级京冀对口帮扶项目共计21个,总投资6653万元(北京市4053万元,河北省配套1000万元,企业自筹1600万元)。

(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1个,总投资概算64.8万元。

该项目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为龙门村、黄各庄村各打1眼饮水兼灌溉井,完善管网配套。形成的资产归龙门、黄各庄村集体所有。实施单位:龙门乡人民政府

(二)产业合作项目5个,总投资概算2841万元

1、涞水县农产品仓储消费扶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在九龙镇供销社原址(2.1亩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农特产品冷库、仓储中心,形成的资产归县供销社所有。带贫方式:1、开展就业扶贫。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为贫困户提供5个就业岗位;2、带动消费扶贫。收购不少于50户贫困户的农特产品;3、实现收益扶贫。提取资产收益资金,预计为贫困户设置25个公益性岗位、给予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的收入补贴。(实施单位:涞水县扶贫办、涞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涞水县现代化肉鸡养殖扶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北京市帮扶资金400万元,河北省配套资金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00万元。计划新建6栋现代化肉鸡大棚,预计每个大棚建设面积约为1440平方米(长90米、宽16米),每栋棚投资概算150万元,形成的资产归涞水县农业农村局所有。带贫方式:1、开展就业扶贫。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为贫困户提供5个就业岗位;2、实现收益扶贫。提取资产收益资金,预计为贫困户设立125个公益性岗位、给予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的收入补贴。(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3、涞水县利众肉羊扶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其中200万元用于购买种羊,50万用于安装羊舍冬季保温设施和青储池建设,形成的资产归涞水县农业农村局所有。带贫方式:1、开展就业扶贫: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为贫困户提供3个就业岗位;2、土地流转带贫。为降低养殖成本,流转贫困户土地种植畜牧草;3、实现收益带贫。提取资产收益资金,预计可带动义安镇86名贫困户通过公益性岗位或给予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收入补贴实现增收。(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4、涞水县食用菌现代化栽培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91万,其中北京市帮扶资金291万元,河北省配套资金500万元。计划购置制冷机组设备46套、控制设备31套、培养架3600个、出菇架4500㎡、高温灭菌筐20万个等,形成的资产归涞水县农业农村局所有。带贫方式:1、开展就业扶贫。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为贫困户提供19个就业岗位;2、土地流转带贫。合作社两个食用菌种植园区共流转16户贫困户土地,部分贫困户享有土地流转收益资金;3、实现收益带贫。提取资产收益资金,预计为贫困户设立200个公益性岗位、给予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的收入补贴。(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5、涞水县消费扶贫推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用于农特产品和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景区门票补贴,吸引北京游客到野三坡旅游,促进当地贫困人口的农特产品销售;农特产品质量认证、产地认证、产品设计、展销展示等补贴;贫困户自有农特产品销售补贴;农特产品运输补助;直接销售贫困户农特产品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奖励;拓展消费扶贫其他方面的补贴。(实施单位:涞水县发改局)

(三)劳务协作项目6个,投资额度2870.2万元

1、涞水县贫困户稳定就业扶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用于公益岗岗前培训20万元,预计设立600个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口就业交通补贴;扶贫车间、手工业加工点、合作组织、公司等企业,每带动一名贫困人口就业达到6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奖励和发放工资方面的补贴;新上岗就业贫困人口的工资性补贴。(实施单位:涞水县人社局)

2、涞水县劳务协作拓岗就业扶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其中北京市帮扶资金1200万元,企业自筹1300万元。由涞水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与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涞水县共同出资注册成立股份制有限公司,入驻房涞扶贫产业园建设呼叫中心。带贫方式:1、实现收益扶贫。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入驻房涞产业园研发楼,每年收取企业54万租金,预计为贫困户提供152个公益性岗位。同时,扶贫入股股金形成的利润,可继续为贫困户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给予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的生活补贴。2、开展就业扶贫。呼叫中心预计为贫困提供40个呼叫台专岗;(实施单位:涞水县开发区管委会)

3、涞水县贫困妇女定向就业劳务协作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筛选20名贫困妇女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施单位:涞水县妇联

4、涞水县贫困妇女巾帼巧手坊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9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租赁西营房村闲置厂房购置机械设备,打造贫困妇女巾帼巧手坊示范基地,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该项目投入运营后,至少带动4名贫困妇女就业,每人年收入预计增加0.5万元以上。(实施单位:涞水县妇联

5、涞水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针对260名创业致富带头人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预计创业成功者达到30人以上,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人以上。(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6、涞水县贫困生就读北京职校补助项目。该补贴项目总计1.2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针对2名在北京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进行补贴。(实施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社会事业项目6个,投资额度773万元

1、涞水县残疾人温馨家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用于购买温馨家园管理服务公益岗位、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料活动、进行残疾人培训服务等开支。(实施单位:涞水县残联

2、涞水县西营房小学新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12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原址建设综合楼1460平方米,食堂1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形成的资产归教育和体育局所有。(实施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3、涞水县扶贫驿站培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针对特色麻核桃产业和优质林果产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培训贫困户90人;用于销售推广和品牌打造等费用支出。(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4、涞水县健康扶贫防病先行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76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筛选10个重点贫困村,开展群众健康状况干预性排查、贫困人口癌症高危人群早期筛查、60岁以上贫困人口结核病筛查等方面的支出。(实施单位:涞水县卫生健康局

5、贫困地区校(园)长能力水平提升初中校长工作室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2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属于保定市统筹项目。通过北京市和保定市的优秀校长带队,以集中培训+分期研讨+送教上门的形式,对我县的初中学校校长进行培训指导,提升校长能力水平。(实施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6、贫困地区校(园)长能力水平提升特教学校校长工作室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3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属于保定市统筹项目。通过北京和保定的优秀校长带队,以集中培训+分期研讨+送教上门的形式对我县的特教学校校长等进行培训指导,提升校长能力水平。(实施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人才交流项目3个,投资额度64万元

1、涞水县教育扶贫新入职教师培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以专家讲座、名师授课、同课异构、研讨交流、外出参观、跟岗实践等形式,对229名新入职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新入职教师业务能力。(实施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涞水县医疗专业人才进京培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通过筛选30名专业技术人员进京培训,提升医务人员水平。(实施单位:涞水县卫生健康局

3、涞水县扶贫干部进京培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万元,全部为北京市帮扶资金。组织50名扶贫干部到房山区委党校进行学习,以专家讲座、研讨交流、外出参观等方式,对扶贫干部进行理论辅导、思维训练、难点解疑和系统提升等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强扶贫干部综合能力素养提升。(实施单位:涞水县委组织部

(六)项目管理费4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验收等费用支出。

二、房山区级帮扶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县政府共确定了2个北京市房山区级项目,安排帮扶资金550万元,具体项目编制情况如下:

(一)涞水县南瓜深加工扶贫工厂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500万元,建设地点为涞水县娄村镇庞家河村。建设内容:新建南瓜粉、南瓜籽加工生产线各一条及生产厂房、办公室等配套设施,冷库、锅炉房等配套建设3200平米,预计年生产南瓜粉500吨,南瓜籽150吨。实施单位:涞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形成资产归庞家河村集体所有,带贫方式为:1、就业扶贫。可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10个。2、资产收益扶贫。按照实际建设资金额度收取资产收益资金,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方案》中农产品深加工9%收益比例测算,预计收取45万,由涞水县城投公司代表县政府统筹使用,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生活补贴、为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设立扶贫专岗、贫困户就业交通补助等,其中带动庞家河90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实现增收。

(二)涞水县消费扶贫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设地点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涞水县野三坡旅游景区管委会、有关乡镇政府。建设内容:重点在文化旅游资源宣传推介、农产品质量、绿色有机、产地认证、农产品运输补贴、贫困户销售产品等方面补贴和与消费扶贫有关的支出。实施单位:涞水县发改局。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专业的线上销售队伍,强化线下我县农特产品、旅游景区资源宣传和品牌推介,拓宽涞水县农产品销售渠道,有效带动涞水县景区旅游规模,发展涞水县经济。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项目专班。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二)加快资金拨付。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工和资金报账。项目资金支付根据工程进度采用分阶段支付和项目完工后一次性报账两种方式。较大的项目实行分阶段支付施工方进场后即可拨付中标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后期根据工程进度在完善拨付程序或依据后进行拨付。较小的项目,在完工后可一次性拨付涉及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的,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减少财政专户占款,提高资金报账率待保证期过后,由项目单位视情况支付或扣留

 (三)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成本和规模、建设期限、投资总额、贫困户受益情况、监督电话、联系人和通讯地址等,公示时间10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清单分解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将项目验收及实施结果情况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委会地进行公示;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和年终所有项目实施结果汇总公示;有关村委会负责本村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

(四)严格项目变更程序。切实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项目实施单位向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变更请示,经批复后方可变更。

(五)执行扶贫绩效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承担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财政局牵头会同扶贫、发改部门具体做好扶贫绩效的指导工作。

(六)强化资产资本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原则,各项目实施单位负扶贫资产资本管理主体责任。从项目前期手续、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带贫机制、利益联结、资产资本监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管理。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资本,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记入本部门资产台账,需要移交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及时完善移交手续,指导好乡村计入固定资产台账及制定管护制度,

 (七)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八)各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项目资金属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范围的,严格执行《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  

附件:1.涞水县2020年京冀扶贫协作项目计划表

      2.涞水县2020年京冀扶贫协作(区级)项目计划表

附件.rar

涞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涞水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涞水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2-4522102 邮箱:lsxzfwz@163.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