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法防洪,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保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防办《关于报送各类防汛责任人的通知》的通知(保市汛办传﹝2020﹞4号)要求,以及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现将涞水县2020年中小型水库、南水北调中干线沿线、山洪灾害防御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附件:1.2020年涞水县中型水库责任人名单 2.2020年涞水县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 3.2020年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沿线防汛责任人 4.2020年涞水县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 涞水县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沿线防汛、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xlsx
涞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