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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定点机构遴选的公告
2020-04-10 返回列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65号)和《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水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涞政办〔2019〕28号)文件精神,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及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涞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定点机构,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及各项培训工作。

一、认定范围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企业主体作用、院校基础作用和社会培训机构重要作用,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定点机构)面向河北省内所有具备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和“东西部协作”帮扶地区(房山区)内所有具备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开放,包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各级各类院校(含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申报定点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一般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愿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热心承担培训任务。

(三)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办公场地、教学场所和实训场地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四)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与培训专业、设备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队伍。开办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学资格。

(五)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统一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的教材。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就业指导得力,能为培训学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七)社会信誉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八)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九)报名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在办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主管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

三、申报定点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相应的特定条件:

1.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

在涞水县域内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2.申报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1)在涞水县域内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2)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创业培训教师,教师应具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放的创业培训(SYB)的教学资格证书。

3.申报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1)在涞水县域内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2)具有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任务两年以上经验。

四、评审认定

涞水县人社局委托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遴选,负责培训定点机构评审认定组织实施工作。

培训定点机构评审认定实施工作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五、机构认定

涞水县人社局依据综合评审结果,对符合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的申报机构予以认定,确定涞水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定点机构,并将评审认定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并上报省人社厅及时向社会公布。认定的培训定点机构服务期限自认定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定点机构管理

县人社局对培训定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上级部门下达培训任务数量增减情况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培训定点机构“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因工作任务和培训需求增加,可按本方案规定及认定流程,随时增补培训定点机构,对不能满足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培训需求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认定培训定点机构,取消其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一)认定后半年内没开展培训工作的;

(二)因机构原因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对培训不规范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四)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五)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的;

(六)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兴趣参与的单位或组织请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持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7A10室)进行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遴选文件:200元/套。

八、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九、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

地    点: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7A11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遴选人: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涞阳路20号                                     

联系人:张月可                                       

电  话:0312-4535753

遴选组织机构: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7A10室                                   

联系人:尹志鹏                                       

电  话:0312-5061572

 附:报名表

报名表.doc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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