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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轮换的公告
2017-07-04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轮换的公告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的要求,我县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并于2017年7月10日与北京市、天津市、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县城冲之大街、德成路、遒城街、向阳路以内区域(不含以上道路)。工作日限行时间:7:00—20:00,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县城主城区黄牌照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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