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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双代”地区居民用管道
2019-10-17 返回列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调整“双代”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9:30
  地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二、 成本监审结论
  通过保定广昊源会计师事务所对县域4家燃气公司配气成本监审,中燃公司配气成本为0.32元/立方米、中茂公司配气成本为0.55元/立方米、硕辰公司配气成本为0.38元/立方米,中石气公司配气成本为1.28元/立方米。由于中石气公司LNG气居多,配气成本不具有代表性,在测算配气价格时没有参考中石气的配气成本,仅参考了中燃公司、中茂公司和硕辰公司的配气成本,通过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方法测算出我县综合配气价格为0.644元/立方米。
  三、 定价方案要点
  目前,我县气代煤工程已经完工,今年天然气使用量势必增加,燃气企业担负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既要为经济发展提供清洁能源,又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供气服务。今年上游门站价格的上涨,直接推动了燃气企业经营成本的上升,因此适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对“双代”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是保障燃气行业生产经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降低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和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保定市域内省内门站价格参照1.84元/立方米执行,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参照0.196元/立方米执行,结合我县综合配气价格0.644元/立方米,初步拟定我县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68元/立方米。
  四、听证参加人员
  (一)消费者(11人):晋天宇、万金刚、万亮、杨金海、张金田、常杰、闫士革、崔建民、李连杰、赵海英、侯仲伟。
  (二)经营者(1人):信宏建
  (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7人):冀学科、张静、李志奇、张宝彬、张振辉、王静、王莉。
  )旁听人员(5人):杨红浩、杨俊岭、闫杰、赵建国、梁士建。
  (五)听证人员(5人):丁武祥、刘洪涛、沈雅静、 韩彦彬、庞佳佳。
  特此公告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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