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为提高全县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成熟一批、研究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广泛征求有关乡镇和部门意见,对我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2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我县衔接期内各项工作,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编制的必要性 根据中央、省、市印发的《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财政衔接资金计划,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 (三)预期综合效果 通过财政衔接资金的不断投入,持续加大产业投入力度,补齐脱贫村及部分非脱贫村人居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逐步缩小差距,进一步增加居民人居收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到位2024年中央、省、县级衔接资金共计195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802万元(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4万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45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27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7207万元(包括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81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1694万元。 (一)中央衔接资金: 1.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3〕148号)8469万元。 2.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39号)1333万元。 (二)省级衔接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3〕178号)7207万元。 (三)市级衔接资金: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4〕8号)815万元。 (四)县级衔接资金:县财政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4万元。 二、建设任务 (一)产业项目 1.涞水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跨年度项目)。项目总计安排资金10522万元,2024年安排资金3150万元。此项目为跨年度项目,2023年已安排资金7371.912652万元。建设地点在涞水镇北关村(拱辰街北侧、泰安路东侧)。用于建设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展销大厅、核雕及核桃加工车间、销售直播间及配套设施。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全县284个村集体。按照每年6%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县284个村,农户125067户322487人,其中脱贫户5892户10945人,防贫监测对象1714户3689人增收。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涞水遒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遒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涞水农特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期(跨年度项目)。此项目为跨年度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2024年安排资金1388万元,2025年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安排。建设地点在涞水镇北关村和东租村(拱辰街北侧、泰安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9.14亩,主要建设商铺和适合核农批发零售的大棚及配套设施,其中商铺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大棚面积约6700平方米。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全县284个村集体。按照每年6%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县284个村,农户125067户322487人;其中脱贫户5892户10945人;防贫监测对象1714户3689人增收。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涞水遒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遒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涞水县桑园涧林场黑水寺林区酸枣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涞水县国营桑园涧林场黑水寺林区,安排资金274万元,建设产业区围栏3000米,机井一眼、20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及节水灌溉系统配套设施;完成项目区1000亩栽植、浇水与示范区技术管理任务,发展酸枣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带动当地农民110-150人就业增收。(实施单位:自规局) 4.自有产业补贴项目。预计使用财政衔接资金346.8457万元。用于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种植、养殖到户补贴,计划补贴4500余户,年度补贴资金每户不超过1200元,种植业/亩200元-300元、林果业/亩200元-300元、养殖业200-300元/(只、头、羽)。用于提高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发展种植、养殖积极性。(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5.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37.029819万元,计划用于120户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发展产业项目的小额信贷贴息,年利率3.85%或4.75%。(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6.产销对接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0万元,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通过农产品宣传推介等活动,着力畅通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不断提高我县农特产品知名度,带动农户增收。(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7.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跨年度项目)。建设地点在永阳镇北七山村,计划投入资金4500万元,2024年安排资金3500万元,2025年计划安排1000万元。主要建设高标准肉鸡养殖鸡舍22栋及配套设施。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永阳镇21个村集体。按照每年5%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县284个村,农户125067户322487人,其中脱贫户5892户10945人,防贫监测对象1714户3689人增收。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永阳镇政府。(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2024年设施豆芽及深加工建设项目(跨年度项目)。建设地点在明义镇台头村,2024年安排资金29.3万元,2025年计划安排资金970.7万元。主要建设豆芽自动化植物工厂,购置育苗床、自动播种收割生产线、恒温设施、蔬菜加工设备等。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明义镇18个村集体,按照每年6%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县284个村,农户125067户322487人,其中脱贫户5892户10945人,防贫监测对象1714户3689人增收。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明义镇政府。(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南关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在涞水镇南关村,安排资金87.2万元,主要购买茎穗双收收割机、拖拉机、秸秆机、旋耕机、小麦播种机、玉米播种机、凤冷碎枝机等设备。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南关村集体。按照每年6%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村1472户5270人增收;其中脱贫户13户38人;防贫监测对象10户28人。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涞水镇政府。(实施单位:县委统战部、涞水镇政府) 10.九龙镇北庄村房屋建设租赁项目。计划总投资117.55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67.55万元。建设地点在九龙镇北庄村。该项目为翻建集体旧房项目。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9.9m,总建筑面积372 m,建筑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预计增加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元,本村169户479人受益,可带动本村就业10人,村民就业直接收入每年可达5万元。(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九龙镇政府) 11.娄村镇太平庄村特色民宿项目。计划总投资57.65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7.65万元。为有效盘活闲置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打造2套宜居民宿,产权归属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到村集体,预计增加村集体年收入2万元,村民就业直接收入每年可达10万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30万元。带动本村就业10人,本村75户178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娄村镇政府) 12.三坡镇沙岭西村民宿旅游种植观光项目。计划总投资56.9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6.9万元。为有效盘活闲置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打造3套宜居民宿,产权归属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到村集体,预计增加村集体年收入12万元,带动28名农户直接就业年收入3万元。带动本村就业18人,本村202户535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三坡镇政府) 13.王村镇杨家台村高油酸花生种植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总投资52.94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2.94万元。购买拖拉机、旋耕机、播种覆膜一体机、花生联合收获机、花生自走式捡拾机、无人扫药机等。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年村集体增收10万元,带动农户每亩土地增收500元。带动本村就业5人,本村1000户2200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王村镇政府) 14.其中口乡西角村水产养殖项目。计划总投资55.94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5.94万元。建设地点在其中口乡西角村。新建高标准养鱼池,购置循环泵、制氧机、水质净化机、水质检测仪、等配套设施。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每年村集体增收10万元,带动本村就业20人,本村208户469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其中口乡政府) 15.明义镇南秋兰村中药川穹种植农机采购项目。计划总投资51.183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1.183万元。建设地点在明义镇南秋兰村,购置拖拉机带旋耕机、自走式药材收获机、植保飞防无人机等。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每年村集体增收6万元,带动本村就业20人,本村30户120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明义镇政府) 16.明义镇樊家台桃园保温大棚项目。计划总投资58.89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8.89万元。建设地点在明义镇樊家台村,建设保温大棚。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每年村集体增收7万元,带动农户80人每年每人增收2万元。带动本村就业80人,本村50户125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明义镇政府) 17.明义镇三沟子村新建肉鸡养殖大棚项目。计划总投资149.4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99.4万元。建设地点在明义镇三沟子村。建设养鸡大棚。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每年村集体增收5万元。带动本村就业5人,本村301户1155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明义镇政府) 18.东文山镇东长堤村薄皮核桃分捡包装设备采购。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建设地点在东文山镇东长堤村,购买立式包装工作平台、空压机、冷干机、制氮机、喷码机等。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每年村集体增收9万元,带动本村就业40人,本村206户569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东文山镇政府) 19.东文山镇西车亭村农机具采购项目。计划总投资54.846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金额4.846万元。建设地点在东文山镇西车亭村。购买拖拉机、旋耕机、粉碎机、播种机、收获机、无人扫药机等。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护权和经营权归村集体。每年村集体增收10万元,带动本村就业60人,本村221户658人受益。(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东文山镇政府) 20.2024年涞水县南汝河养鸡大棚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胡家庄乡南汝河村,安排资金102.945688万元,主要建设一栋鸡舍及配套设备,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南汝河村集体,按照每年5%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村275户651人增收,其中脱贫户11户20人,防贫监测对象4户7人。(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1.涞水县镇厂村集体资产收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九龙镇镇厂村,安排资金46.758587万元,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新建房屋600平米,不足部分村集体自筹,建成后对外出租经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镇厂村集体,带动全村120户300人增收,其中脱贫户28户49人;防贫监测对象4户11人。(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2.2024年马各庄茶厂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在三坡镇马各庄村,安排资金48.2万元,用于茶厂设备采购,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马各庄村集体,按照每年6%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村496户1496人增收,其中脱贫户11户24人;防贫监测对象8户16人。(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3.2024年资产收益项目。依托河北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资产收益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18.106224万元,企业提供相应资产进行抵押,财政投入资金形成可物化资产,自收到资金之日起一周年后,其中1962.106224万元按照每年5%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全县284个村125067户322487人增收,其中脱贫户5892户10945人,防贫监测对象1714户3689人;56万元按照每年5%的保底回报率收取收益,带动赵各庄镇安北小区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增收。(实施主体: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基础设施项目 24.南关村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涞水镇南关村,安排资金46.8万元,用于村内铺柏油路,长1000米,宽4米,预计铺设4000平米,方便全村1472户5270人出行,利于南关村产业发展。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南关村委会。(实施单位:县委统战部、涞水镇政府) 25.九龙镇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九龙镇10个村,安排资金587.869297万元,用于10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2272户5770人出行,涉及脱贫户305户491人,防贫监测对象61户105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6.赵各庄镇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赵各庄镇10个村,安排资金908.676629万元,用于10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4690户11388人出行,涉及脱贫户439户778人,防贫监测对象148户303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7.三坡镇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三坡镇5个村,安排资金673.430594万元,用于5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2088户5456人出行,涉及脱贫户110户191人,防贫监测对象71户156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8.龙门乡-其中口乡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龙门乡15个村、其中口乡8个村,安排资金590.351216万元,用于22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4656户7276人出行,涉及脱贫户326户535人,防贫监测对象131户253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9.涞水镇-明义镇-胡家庄乡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涞水镇11个村、明义镇4个村、胡家庄乡3个村,安排资金687.542767万元,用于18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10553户33527人出行,涉及脱贫户214户448人,防贫监测对象90户210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0.义安镇-王村镇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义安镇13个村、王村镇4个村,安排资金535.152224万元,用于17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8227户25414人出行,涉及脱贫户276户526人,防贫监测对象65户132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1.娄村镇-东文山镇-永阳镇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娄村镇4个村、东文山镇5个村、永阳镇4个村,安排资金697.461377万元,用于13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7212户21485人出行,涉及脱贫户276户570人,防贫监测对象71户176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2.一渡镇-石亭镇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石亭镇4个村、一渡镇1个村,安排资金477.903242万元,用于5个村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3094户5419人出行,涉及脱贫户106户218人,防贫监测对象32户67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3.2024年度水利项目。建设地点涉及九龙镇4个村、三坡镇2个村、东文山镇2个村、其中口乡2个村,安排资金795.959928万元,用于10个村机井配套、水渠、拦水坝、蓄水池和输水管道等水利设施建设,用于4598户11444人种植灌溉,涉及脱贫户460户784人,防贫监测对象190户377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4.2024年度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建设地点涉及九龙镇4个村、赵各庄镇1个村、义安镇3个村、永阳镇1个村、明义镇1个村、胡家庄乡3个村,安排资金175.596万元,用于13个村太阳能路灯安装,方便5723户15688人夜间出行,涉及脱贫户275户488人,防贫监测对象77户164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5.2024年变压器安装及配套项目。建设地点在九龙镇山南村,安排资金11万元,安装200KW变压器及路线配套,解决50户136人生产生活用电,涉及脱贫户5户12人,防贫监测对象3户6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供电公司。(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九龙镇政府) 36.涞水镇片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年度项目)。项目总计安排资金161.946708万元,主要用于①建设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包含农用井工程、管灌工程与喷灌工程;②农田输配电:架设高压、敷设地埋低压电缆、新建变压器。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8个镇28个行政村,并负责管护。覆盖农户17693户49622人;其中脱贫户452户937人;防返贫监测对象65户150人,有利于区域内的薄皮核桃产业,文玩核桃产业,白萝卜、土豆、玉米、花生等种植产业增产增收。(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37.2024年涞水县明义镇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明义镇9个村,安排资金340.074万元,用于新建和修复村内道路,方便3748户9749人出行,涉及脱贫户127户238人,防返贫监测对象32户68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8.2024年涞水县一渡镇龙安村桥梁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一渡镇龙安村,安排资金248.34万元,用于重建龙安沟桥梁1座,方便820户2150人出行,涉及脱贫户67户148人,防返贫监测对象22户46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9.2024年涞水县三坡镇邢各庄水利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三坡镇邢各庄村,安排资金130.51万元,用于村内水利灌溉设施建设,用于全村112户382人种植灌溉,涉及脱贫户22户34人,防返贫监测对象4户6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涞水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补贴类项目 40.稳岗就业交通补贴项目。预计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19.5万元。对我县约980名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人员给予交通补贴。根据务工地点,按省外、市外省内两个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就业交通补贴:省外务工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市外省内务工的,补贴标准为500元。落实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交通补贴,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单位:人社局) 41.雨露计划项目。预计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09.5万元。计划对2023年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两个学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400名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学生分学期给予相应补助,每生每学期补贴1500元,减轻因学支出压力。(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42.2024年县级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安排资金528万元,用于我县山区丘陵10个乡镇66个脱贫村驻村工作队综合经费,每个工作队8万元。(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政府) 43.2024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安排资金144万元,用于18个市级驻村工作队综合经费,每个工作队8万元。(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政府)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本年度项目按照“主管行业部门或镇村申报、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农村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 (二)项目论证。本年度项目经征求所涉及镇村两级及县级有关行业部门意见,部门集体研究通过后列入项目库。 (三)项目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及主管行业部门从项目库中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选取。 (四)项目公示。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及年度实施结果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绩效目标和联农带农机制等,接受群众监督。 (五)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办理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制定倒排工期表,原则上所有项目在12月底前全部完工和资金结算。 (六)项目验收。实施单位成立由施工方、监理方、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项目管理公司开展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并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完善项目实施结果公示。 (七)资金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全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在12月底资金报账率达到100%。 五、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公开、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健全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机制,在县本级政府网站公示当年审批的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要利用公开栏、项目标志牌、会议及公示、手册等形式将本年度资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收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后公告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收益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 (二)加强项目管理。审计、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引导和鼓励脱贫群众、第三方组织参与监督,受益村村干部、群众代表、驻村工作队要深度参与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三)完善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衔接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对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县财政局可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重点评价,独立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经财政局各相关绩效评价责任股室验收后提交。 六、工作要求 (一)实施单位要加快办理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制定倒排工期表,确保12月底前完工并完成结算。发改、财政、自规、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前期手续的办理。 (二)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要行使好行政管理职责,切实做好资产资本的管理工作。需移交乡镇、行政村的,履行移交程序并制定相关管护职责。 (三)项目资金属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范围的,严格按照《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执行。 (四)建立工程履约保证资金制度,保证金为中标额度的3%,可以采用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以及履约担保金的形式缴纳。施工方如不能按合同要求完工,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签订施工合同后,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由施工方设置以工代赈岗位,优先雇用当地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劳务意愿的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六)按照涞水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水县治理欠薪任务清单><涞水县治理欠薪责任清单>和<治理欠薪政策清单>的通知》(涞治欠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要确保项目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不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单位,取消施工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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