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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涞水县2024年第二批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企业的公示
2024-10-01 返回列表

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遴选涞水县2024年第二批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企业的

公  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系列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和8月以来商务部等多部门关于家电、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最新政策安排,结合省最新工作要求,拟面向全县开展家电、家装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遴选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情况

(一)活动时间

活动已全面启动,实行资金总量控制,使用完毕即止,最晚年底前结束。

(二)遴选对象

在我县县域范围内依法纳税,经营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内信用评级良好,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从事相关行业经销的重点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三)遴选方式

采取公开征集方式。通过拟参与单位自主报名,县发改和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推荐,专家集中评审,市商务局研究确定并公示的方式遴选承办单位。

(四)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暂定,以省级正式方案为准)

1.家电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冰箱(含冰柜、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烘干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风管机、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电暖气)、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电磁炉)、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下简称“8类家电”),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8类电家”的,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予以补贴;购买3级及以下能效或水效标准“8类电家”的,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3%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净水器、按摩椅(含按摩器)、电烤箱(含微波炉、空气炸锅)、破壁机(含榨汁机、豆浆机、绞肉机)、洗地机(含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吹风、游戏机(含学习机)等8小类家电,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3%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家装类:对自住房装修改造(含局改、适老化改造)进行补贴。对购买符合要求装修产品和材料的,包括:成品家装、定制化家装、卫浴洁具、门窗、智能锁、适老化(无障碍)环境改善产品(电器产品按照家电补贴标准执行)、热交换产品(电器产品按照家电补贴标准执行)等,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比例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次,每类补贴不超过2000元。

3.电动自行车类:对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回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国标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300元。换购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五)补贴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活动范围内商品时,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补贴。补贴资金暂由承办单位垫付。承办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上传且经审核无误后,平台定期将补贴款发放给垫付单位。

(六)退货渠道

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销售单位应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仍在活动期间的,活动平台恢复消费者该品类商品享受补贴的资格。承办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本活动最终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以省级正式活动方案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从事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商品销售业务,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依法纳税,经营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备较好成长性的线下实体或电商企业。


(二)具备补贴发放和核销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实现对接。提前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平台(家电类承办平台为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家装和电动自行车类承办平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完成参与补贴活动的商品品类和价格“双备案”。

(三)具备对符合活动条件的销售订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补贴资金垫付能力。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管理账户。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在政府补贴之外还自主配套补贴,政企补贴能相互叠加使用。

(四)家电和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能够自身或通过与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已备案的回收企业开展合作,具备家电和电动自行车旧货回收和新品安装能力,能够做到账物一致、账目清晰。

(五)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能够开具合规发票,开设有对公账户。活动台账清晰完善,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辖区商务部门备案。

(六)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在卖场区域安装摄像头,设电子秤及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要求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点,并配备消防器材。具备上牌资格。

(七)承办单位组建有专门服务团队,开展政策宣传,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组织旧货回收和新品销售等具体工作。除在经销区域内开展经授权的政策宣传外,每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以旧换新商品展示展销大集,推动新品进公园、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吸引更多消费者承办活动。

(八)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申报材料

区分家电、家装和电动自行车三类分别组织申报,允许一个单位报多类(如有的卖场同时经营家装、家电,可以分别申报)。申报单位每类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整体材料加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还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办单位报名表(附件1)。

2.活动承办单位门店申报表(附件2)

       3.参加活动商品品类及价格备案表(附件3)

4.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主营商品的品牌品类、直营或连锁门店分布、自主配套的补贴让利安排、组建专业团队负责以旧换新工作等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23年度完税证明和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上材料需完整齐全,均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截图。

6.活动方案(必须含进乡镇、街道,进乡村、社区并开展宣传活动内容),包括自身促销举措、以旧换新措施、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7.家电和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还需提供危废物回收资质证书或与有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有效的长期合作协议(协议需加盖合作双方公章并提供合作单位回收资质)。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0月2日12:00前按要求向注册地县发改和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县发改和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辖区承办活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附件1相应栏目填写是否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于10月2日15:00前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4.市商务局对符合条件单位按程序研究后,通过保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办单位,按要求开展活动。

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在县发改和科技局。内容如与上级政策要求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

附件:

参加活动商品品类及价格备案表.docx

2024年XX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办单位报名表.docx

活动承办单位门店申报表.docx

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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