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涞水县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 通 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涞水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70个登记单元,包括18条自然河流、10座水库、2个林场及40处湿地,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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