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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涞水县种植业(粮油作物)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2023-09-06 返回列表

2023年涞水县种植业(粮油作物)灾后

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七批)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13号),下达我县农业生产救灾种植业(粮油)资金457万元,绩效面积25.1万亩。资金主要支持粮油作物农业生产灾后重建,尽早恢复农业生产能力,根据项目资金用途,为指导灾区做好农业灾后重建工作,结合我县洪涝灾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科技支撑、产业升级的总体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突出重点区域,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指导服务,以促进农业灾后重建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救灾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救灾措施,一招不落全力抓好农作物田间管理,减少灾害损失,千方百计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尽早恢复农业生产。

二、目标任务

(一)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结合我县实际,本批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用于因强降雨农田积水引起的脱肥和秋粮作物杀虫剂、杀菌剂等,实施面积25.1万亩。主要用于粮油作物叶面肥、杀虫剂、杀菌剂和冬小麦播种恢复地力所需的化肥,通过培肥地力和促弱转壮提高产量的目的。

(二)补助范围

补助范围受灾严重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

(三)资金用途

用于购买3.3万亩小麦专用肥,规格:总养分≥45%,  1320吨,金额441万元;用于购买5万亩粮油作物叶面肥磷酸二氢钾2.5吨,金额5.8万元;用于购买粮油作物10万亩杀虫剂1吨,6.8万亩杀菌剂1吨,金额10.2万元。

三、补助操作办法

所需的物资,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物资供应企业,采购物资兑现到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户。

物资发放:物资发放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一是由乡镇统计、核实所辖村小麦计划种植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登记、发放并备案。二是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的发放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到物资供应企业。结余资金将购买小麦专用肥,用于剩余面积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实现项目计划目标,成立以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乡镇主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我县农业受灾情况,抓细抓实抓好小麦播种工作。抓好肥料、农药等农资调剂调运,满足生产需要,确保组织到位,物资到位,技术指导到位。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下发救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四)加强技术培训。县农业农村局在促弱转壮喷药、冬小麦生产关键环节,组织技术人员开展 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指导农业生产有序开展,提高播种效率,为丰产打基础。

附件:

2023年涞水县种植业(粮油作物)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方案领导小组.docx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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