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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涞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8-07 返回列表

中共涞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部署,2022年5月29日至7月2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涞水县进行了常规巡视,9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反馈意见后,涞水县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涞水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分析反馈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9月19日,召开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紧扣时间节点,扎实抓好整改。2022年10月17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全程指导,县委常委会及各常委深刻剖析反思,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先后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持续加力,见行见效。二是扛起责任抓整改。县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全盘、谋全局,审定方案、带头协调督办;各责任领导坚持一对一牵头抓,精心研究谋划,一线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坚持抓具体、具体抓,主动认领问题,全力抓、促推进;各级党组织坚持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全面认领。三是精准施策抓整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分解,全部明确牵头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成效目标,列出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围绕整改方案制定、台账建立、任务落实等方面,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确保了整改实效。

二、以严格的政治标准,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县委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定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坚持学原著、读原文,系统学习了《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执政能力水平。二是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跟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切实抓好转化落实。县委、县政府切实推进学习创新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密切关注生态环保领域易发高发问题,加强生态环保特别是自然资源领域督导检查,压实职能部门和乡镇的监管职责。

(2)针对“推进高质量发展用心用力不够,推动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项目开工落地。2022年举行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4次,总投资67.85亿元的39个项目开工建设;落实清单服务。制定项目建设“六项机制”,在县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明确科级干部进行包联服务,尤其是针对年内计划新开工的项目,制定项目开工建设倒排工期表,逐项目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办结时限,大力推动项目落地投产达效。分批次、分阶段开展“治顽疾、强法纪、树正气”综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了中电科涞水电子科技园、北京公交智造产业园、首衡国际花卉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的一系列遗留问题,为项目建设加速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强化对企服务。对企业存在的难题实行“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服务,着力解决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实行全程领办代办服务,深入推进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和流程图,通过合并审批事项、前移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深入实施“双千工程”,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县级领导跟进,以上率下抓招商,截至目前,县级领导带队“走出去”招商80余次,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赴北京、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对接洽谈,目前在谈项目38个,签约项目26个;经市认定项目36个,总投资197.03亿元。二是推动工业产业发展。着眼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梳理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产业项目,纳入“三个清单”管理。加强对近三年退库企业帮扶监管,加强要素供给,力促早日重回规上企业队伍;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和停减产企业帮扶攻坚月活动,对产值1000万-2000万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实现新增入统。截至目前,筛选出10家企业重点培育,其中已完成入统5家。三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调整充实了涞水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起草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系列政策基础上,立足涞水实际,制定出台“1+18”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转型升级。鼓励引导企业走“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科学发展路径,引导企业更新发展理念,拓展营销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国家、省、市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振企业信心。四是提升旅游发展水平。提升景区品质,建立健全野三坡景区发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旅游消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黑景点”“黑导游”,实现综合执法常态化;紧紧抓住野三坡景区纳入《太行山旅游发展规划》的发展机遇,实施“一核、两带、三大片区”大旅游建设,打造京西百渡大旅游品牌;积极整合旅游资源,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开放景点40个,旅游吸附力进一步提升;加大品牌宣传推介,深化与中新网、河北日报、长城网、河北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合作,强化以野三坡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为核心的自媒体营销矩阵,培育野三坡景区全民宣传体系,提升野三坡景区知名度、美誉度。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推进县城管理还有短板弱项,改善办学条件力度不够大,县乡两级医疗资源投入不足”问题。

一是大力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成立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的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创城有效统筹,举全县之力推动县城建设绽放新颜值。强化无物业小区管理。组织小区、家属院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推选业主代表,实施业主自治管理;招募物业公司参与无物业小区、楼院的管理工作;谋划实施了总投资110.54亿元的41个城建重点项目。二是着力提升办学水平,加快推进第五中学、第三小学、第三幼儿园项目进度。主动与北京八中全面对接,充分发挥北京八中改革创新、示范推动作用,努力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职教中心迁建工程,提升实验中学、波峰中学、北雄中学办学水平,充分满足县域内初中毕业生就读高中阶段教育需求。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建医疗集团,整合全县医疗资源,打造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截至目前,省定健康驿站建成投用,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完成,县医院北院区建设项目主体完工,县医院迁建、中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有序推进;与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北京航空总院、北京同仁医院等院所共建医联体,成立国医大师李佃贵学术传承工作室,实现了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

2.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4)针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责任有放松”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完善动态监测报告制度,每月梳理汇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全部清零。二是持续帮扶,精准施策。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全县脱贫村保持驻村力量不减;整合中央、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和县级其他部门资金,用于脱贫产业和脱贫村;严格落实“两个清单”,强化就业帮扶,全县脱贫村开发公益岗1943人、发放工资714.521万元;强化金融帮扶,支持34户易返贫致贫户和监测户申请小额信贷152.2万元,其中脱贫户25户。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水平。为每名驻村干部印制《驻村帮扶政策口袋书》,实现随时学、处处学。组织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决策及驻村帮扶相关政策进行专题培训。召开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培训会,重点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深化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四是聚才用才,强化支撑。立足实际,以中央、省市乡村振兴要求、保定市“7+18+N”现代产业体系、涞水县“1+4+6”产业体系为引领,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库,以人才振兴促乡村振兴。已初步组建人才队伍18支631人。

(5)针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思路不广、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抓产业带贫致富。延续产业帮扶政策。继续落实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自有产业补贴政策,鼓励其发展家庭产业,截至目前,已发放补贴资金79万元;持续培育乡村特色产业。继续推进休闲农业、麻核桃、食用菌、白萝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提升带动能力,为河北一家食品有限公司、一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制定政策包,实现“拿地即开工”,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升规入统;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搭建种植、养殖、旅游、光伏、农产品深加工等县级资产收益扶持平台,制定《涞水县资产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现了资产到户、权益到户,确保群众稳定增收;深化消费帮扶。出台《涞水县2022年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发布《涞水县消费帮扶产品名录(2022年度)》,截至目前,全县入驻832平台企业26家,商品588种;做强光伏产业。2022年安排资金2005万元,新建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4.8兆瓦,安排资金189万元,建设184个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二是抓培训提升能力。利用远教平台,组织全县基层党员、村“两委”干部参加省级“万人示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共四期,参训5400余人。组织农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解读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支农系列政策,提升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抓合作社增产增收。涞水县以赵各庄镇福山口村为试点,建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下一步,涞水县将全面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目前已印发《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已有159个村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

(6)针对“专项扶持资金发挥作用效果不佳”问题。

制定《涞水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扶贫资产统计台账,完成资产移交并记入固定资产台账,同步健全后期管护机制,确保扶贫项目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高效。加强资金监管,先后出台《涞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涞水县关于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流程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完善衔接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资产资本台账,确保衔接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3.关于“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有差距”问题。

(7)针对“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机遇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大力招商引资。坚持把对接北京作为方向性选择,围绕“1+4+6”产业体系,绘制产业图谱,制定产业链全景图、产业地图、招商地图、目标企业清单,制定《涞水县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精准招商。联手专业招商机构,委托谷川联行、北京都市圈研究院等机构开展招商,与中南高科智创产业港、隆基泰和和谷智能科技产业园两个区中园合作,政企联手,优势互补。深化链条招商,依托中电科、北京公交、航天科工三条重点产业链,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顶层设计,坚持链式导向,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精准引进产业链关键节点项目,打造特色鲜明、产品配套的现代产业集群。二是加强协调服务。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与相关企业沟通,深度了解项目推进计划和亟需政府解决的问题。围绕“五个到位”工作总基调,做到“三个结合”,深入分析研判,明确化解路径,目前遗留问题已经全部化解到位。

(8)针对“推动大气污染整治不够坚定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5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8次,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涞水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攻坚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涞水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每月对乡镇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落后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资金作为惩罚。二是强化精准施策。严格落实“黑转白”管控措施,强化道路保洁作业,加大洒水抑尘、湿扫作业力度,有效地抑制了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扬尘管控要求,截至目前,累计明察暗访180次,发现解决问题40个,因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严查过境黑烟车、超载车、遗洒物料车辆,加大早、晚高峰对建成区交通疏导力度,减少拥堵时长,切实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大对工业企业管控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明察暗访1680次,发现解决问题437个。三是强化督导检查。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夜查、暗查、无人机飞检等检查;②强化科技技术监管手段,全力推进重点行业自动在线安装和涉气企业分表计电安装工作,实现对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为精准管控提供科技力量支撑;③加大查处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问题企业,一律高限处罚,形成震慑。2022年我县共获275天优良天,同比增加16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实现全面提升。

(9)针对“推动乡镇全面深化改革有差距”问题。

一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制定《关于建立涞水县直行政编制“周转池”、事业编制储备调节池和乡镇行政编制“周转池”、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的通知》《涞水县“县编乡用”管理办法(试行)》,核定乡镇行政、事业人员招录编制使用计划,为基层工作备足力量。全面摸清乡镇执法队、服务大厅人员编制底数,制定人员台账,用人用编优先保障执法、审批等岗位,合理配置工作力量,目前乡镇“无证”执法现象已全面杜绝。二是强化乡镇管理激励措施。采取提高评优比例、落实乡镇补贴待遇、职务职级倾斜、优先选拔任用、公开选调(招聘)等措施,增强岗位吸引力。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加强乡镇和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实施办法(暂行)》,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学习制度,采取跟岗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有力有效提高业务水平。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加强案件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各项制度落实,增强执法实效。经过整改,各乡镇均实现了行政执法事项应接尽接。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

(10)针对“信访领域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问题。

县委紧盯涉房、涉建、涉金融、涉农民工工资等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深化领导包案,开展集中攻坚,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借势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加强与信访人群沟通,做到“事心双解、息诉罢访”;建立日排查报告、月排查汇总制度,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打击以访施压、以访牟利行为,端正了信访导向。二是针对涉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深入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市场、稳主体的“三保一稳”政策,推进复工复产,政府、房企、群众三方联动,提高化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针对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妥善处理,顺利实现了复工复产,目前房地产领域信访态势平稳。三是加快非法集资类案件办理进度,目前各项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围绕大局落实‘两个责任’有短板”

5.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有欠缺。县委持续抓政治生态修复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清单》,落实好领导、教育、管理、示范四个责任,持续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班子成员所分管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同时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履行、担当作为、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加强对“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二是厘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分工安排方案》,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三是把打造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重点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致力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县级领导包联企业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企业一线调研。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要求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宣讲惠企政策,开展精准帮扶,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政策在一线实施、工作在一线推进;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企业问题台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领办和代办服务制等服务举措,通过各服务工作组现场解决、属地解决、提报统筹解决等方式,分级分类为企业纾困解难。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家早餐会”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服务。四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在严格监督干部作风的同时,制定《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通过健全严密完整、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保障监督成效,扩大监督效应,使各级干部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1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一是健全日常监督等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约束管理。二是县委常委会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班子成员高质量述职述廉。三是县级领导加大对分管部门教育监督力度,经常性与部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持续做好明察暗访工作,发现苗头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向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

(13)针对“巡察质效不够高”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坚持统筹、分类、有序推进村级(社区)巡察工作,按照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谋划开展两轮巡察,村级巡察完成率预计达到39.4%。二是提高巡察质量。强化业务培训;委派工作人员参与市委巡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印发《巡察县直部门、乡镇(社区)、农村“三个聚集”监督重点清单》,提高对村巡察质效。三是强化问题发现。完善组办会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和深入了解,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和成案率。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及时掌握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6.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14)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乏力”问题。

一是统筹“四项监督”。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为重点,健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1+1”机制、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1+N”机制、巡察与相关部门(单位)“1+X”机制,实化细化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措施,促进各项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制定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重点任务监督清单的通知》《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等,把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转向事前监督、事中监控上,派驻组抽调专业人才主动融入监督对象的中心工作和各项业务管理之中,采取参加重要会议、查阅文件资料、专项检查、专项调研、查办案件等方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实施全程参与、全程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对公共权力大、社会公益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以及资金密集、资产集中、资源聚集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医疗医保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监督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四是强化基层能力。在实行“乡案县审”的基础上,强化“室地”联动,明确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全县乡镇(社区)。针对刚调整和新入职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跟班轮岗交流”“以案代训”等,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安排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跟班学习。同时,印发《关于开展“三问三查”纪律作风提升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7.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较突出”问题。

(15)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有漏洞”问题。

一是提高招投标管理能力。开展招标人知识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障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依法享有自主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督导本级预算单位建立本单位内部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备案。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的专项治理活动,将招标代理行为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招标代理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增强各方主体守法意识。同时畅通投诉渠道,聚焦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招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全面规范招投标行为。推进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压实招标人责任,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核准。四是加强纪委监督。纪委监委针对招投标环节主动开展监督,相关监督室、派驻组定期召开研讨会,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将招投标涉及决策流程制度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工作把关不严、执行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16)针对“农村‘三资’领域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资产资源违规出租、收益不公开等问题依旧存在”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制定《农村“三资”管理整改方案》,重点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和使用制度、集体资产流转制度,严格审查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纠正资金使用不合理、“白条”入账、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保质量完成审计和整改任务。二是压实监管责任。一方面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农村“三资”“五年一轮审”,强化源头治理。另一方面,将农村“三资”领域作为监督的重点,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全面推开村级事务公开平台建设,采取“试点先行、全县推开”的方式,推动小微权力清单、“三务一事”等村级事务线上公开,确保村级事务决策严格规范、公开透明,依法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是强化“三资”管理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聚焦“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由相关单位的业务骨干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授课,以案说法,树牢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使用。

(17)针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大力宣传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12345”接诉即办等监督平台,畅通举报渠道,4大类110项事项纳入公开监督范围,公开信息465条,明确事项办理责任主体、监督主体以及事项依据和流程图、投诉办理等内容,实现维权监督“零距离”。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治顽疾、强法纪、树正气”综合整治,深化群众身边“微腐败”“吃喝风”、党员干部“小团伙”专项整治,围绕农村“四议两公开”、规范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等事项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问题,定期梳理,全力解决。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书记党规党纪专题培训,邀请纪委监委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以案说法,树牢农村“两委”干部的规矩意识、法律意识;乡镇党委抓好经常性培训。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村干部履职“十要十严禁”要求;坚持村干部积分制考核,强化村干部职责目标履职践诺,抓实日常纪实管理;按照《涞水县农村干部薪酬扣减暂行办法(试行)》,年终兑现奖惩,不断激励“两委”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五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乡镇党委书记与辖区所有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一对一”警示谈话,通报一批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案释法、举一反三,警示教育村干部遵纪守法。

8.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用力不够”问题。

(18)针对“违规吃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精准监督,抓早抓小。发挥靠前监督优势,及时研判“四风”新表现新问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招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本地本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截至目前,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二是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播放警示教育片《迟来的忏悔》,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截至目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通报典型案件9起11人。三是压实责任,完善制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思路深化作风治理,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不断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发现和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截至目前,开展了作风大整顿等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在全县开展作风大整顿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作风大整顿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提升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效水平不够有力”方面

9.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有短板”问题。

(1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以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常委均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督促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组织生活,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三是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内各项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联查互看,抽查了324个基层党组织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对党员县级领导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问题建立清单,挂账督办。同时,压实各党(工)委主体责任,督促各党(工)委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让党内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

10.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0)针对“‘两委’换届质量不高”问题。

10月3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基层组织建设“回头看”和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调度,推进工作落实。采取的措施:一是定期对村“两委”班子和干部队伍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实行常规预警、动态管理,发现矛盾问题,及时化解处理,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二是从严做好村“两委”干部的政治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两委”干部监督管理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对照“五选十不选”审查结果,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清退,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跟踪管理。三是加强村“两委”后备力量储备,拓宽村“两委”干部选人视野,把组织满意和党员、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坚持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和动态调整机制,对不胜任不尽职的党组织书记,坚决予以调整。四是创新开展定期说事、集中议事、精心办事、民主评事“四事工作法”,组织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扎实做好“每季一件事”,常态化做好为民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理实事好事7000余件。

(21)针对“落实党建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精心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定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方案,明确了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形式,对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二是抓实县直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工作。围绕省市县关于机关党建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同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三是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县直机关党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确保模范机关创建做出实效,2023年计划创建高标准模范机关15个,利用五年时间全覆盖。

(22)针对“‘两新’组织党建有差距”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两新”党组织覆盖攻坚行动,加大独立支部组建力度,目前已增加独立党支部3个。二是对“两新”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全面摸底,注重在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年轻人员、高学历人员、一线职工的优秀代表中确定发展对象,充实和优化“两新”党组织的党员队伍。

11.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足、实效不足”问题。

(23)针对“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可操作性不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跟进不及时”问题。

一是坚持奖惩并重,压实考核责任,修改完善《县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结果运用暂行办法(试行)》,并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印发实施《涞水县新提拔(重用)干部“三考核两机制一评定”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新提拔(重用)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激发新提拔(重用)干部工作动力。三是制定了《涞水县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办法》,激励各乡镇、部门奋勇争先。持续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组建涞水县遒城义警协会,强化社会面管控,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大对刑事治安案件的破案率和处罚力度,降低发案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强化重点人管控,会同有关单位、属地责任单位联合管控,采取有效化解、处置措施。

(四)关于“党委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执行长效机制不严格”方面

(24)针对“对重点领域整改盯得不够紧、抓得不够严。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私挖乱采问题,目前仍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强化动态巡查。各乡(镇)政府强化综合执法队专项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查处无证非法开采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网格员”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严打、取缔各类私挖滥采行为,严格督导非法当事人对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高标准修复治理。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整合执法力量,建立相应的联系通报会商制度,定期对打击非法开采情况进行研判,形成有效打击合力,做好行刑衔接,震慑违法犯罪。截至目前,查处行政盗采案件4起,司法打击刑事案件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人,移送起诉6人,行政拘留10人。三是严格河长制落实。建立健全网格化管控体系,发挥“河湖警长制”职责,实现部门与乡镇、村委会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明确领导干部包片、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河段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盗采行为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处置。截至目前,开展巡河22351次,发现问题73个,已全部解决。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电视、宣传车等线上线下媒体进行宣传,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积极引导媒体舆论,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打击非法采矿的知晓度,努力营造全民共同防范偷采盗采、打击私挖滥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25)针对“长效机制缺乏刚性,边改边犯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持续深化开展“吃喝风”、党员干部“小团伙”、群众身边“微腐败”三个专项整治,并及时在涞水县电视台、冀云涞水、今日涞水和涞水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络公布,并将《关于开展“吃喝风”、党员干部“小团伙”、群众身边“微腐败”三个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开展深化正风肃纪、深化群众身边“微腐败”“吃喝风”和党员干部“小团伙”专项整治的公告》张贴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全县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二是强化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形成监督合力,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财务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关于开展财务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包括公款吃喝等问题在内的9项整治内容,发现问题线索交由纪委监委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督。围绕正风肃纪、“三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在常态化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共立案5件,组织处理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从严从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后续整改力度,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一是持续在靠实责任上下功夫。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持续在巩固整改成效上下功夫。盯紧巡视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防止边改边犯;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彻底高质量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注重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长短结合、破立并举,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同时,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促进矛盾有效解决,防范问题滋生蔓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持续在用好成果上下功夫。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2-4522001;邮政信箱: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116号县委办收;电子邮箱:lsxwbzhyk@163.com。

中共涞水县委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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