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涞水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终端 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涞水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3点 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 二、 成本监审结论 通过河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县江水置换项目及永源供水公司成本监审,鉴于我县江水置换项目还没有形成实际供水能力,因此,此次成本监审依据涞水县永源供水公司提供的《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年供水量情况说明》进行,供水能力按设计供水能力的60%测算,初步核定不含原水费2.51元及固定资产折旧费后的单位成本价格为2.47元/m³。 三、 定价方案要点 (一)、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征求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和涞水县永源供水有限公司意见,经局党组会讨论,报县政府同意后,初步拟定江水置换项目农村生活用水终端销售价格为2.30元/立方米,低于县城供水终端销售价格2.44元/立方米。 (二)、其他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执行涞水县城镇用水价格标准,既:其他行业用水4.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1.6元/立方米。 (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水价在居民生活用水基本价格上增加10%,既2.53元/立方米。 (四)、以上均含水资源税0.2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18人 (一)消费者(8人):刘泉林、张建民、褚江楠、王平、刘冲、刘云飞、马进飞、冀迎新 (二)经营者(2人)张东利、张贺伟 (三)县直部门、社会组织(8人)王战宇、郭连喜 、牛立宁、张蓓、贾必林、瞿黎明、王建超、廖泽军 (四)听证人(3人):樊然、杨坤焰、李晓明 (五)旁听人(3人):郭伟俊、王金会、梁怡
特此公告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