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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明交通倡议书
2017-08-15 返回列表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将严格依法予以记分、罚款、暂扣车辆、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听从交警指挥、恶意阻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请您和我们一起参与到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遮挡、污损号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未年检车辆和环保不达标车辆;不驾驶限行车辆闯禁行;要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严禁行车途中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畅通。
  四、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我市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文明保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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