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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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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涤黑恶守平安 “打伞破网”朗晴空|涞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20-12-11 返回列表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涞水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政法机关高质量、一体化推进“办案、打伞、断财、治乱”,以提高政治站位“谋篇”,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截至目前,我县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8个,全县刑事立案率、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刑事破案率、治安案件查处率明显上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强化依法严惩

深化扫黑除恶

涞水公安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强化黑恶线索核查、集中警力专案攻坚,始终坚持铁腕严打,高压整治,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成功打掉了以李某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团伙成员12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2起;打掉了以艾某录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10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0起;打掉了以任某龙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6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4起,赢得了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年以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犯罪团伙5个,共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78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63起;打掉一般犯罪团伙10个,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9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1起。

我县检察院共办理完结涉恶案件4件,批准逮捕4件28人,审查起诉4件28人,县法院判决4件28人;办理完结涉黑案件1件,批准逮捕1件20人,审查起诉1件21人,县法院判决1件21人。重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归案,检察机关批捕率、起诉率100%,法院涉黑涉恶案件一审结案率100%,实现“案件清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共查封、扣押黑社会性质组织资金223.61万元,车辆10辆,房产7处,均已随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扣押涉案家具若干,经涞水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价值8620元,已随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产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全部随案移送,判决生效的涉黑财2.5万元已经执行完毕,实现“黑财清底”。重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归案,实现“逃犯清零”。通过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剑指违法犯罪

净化社会环境

我县公安机关以“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载体,坚持主攻强攻刑事“大案”,多破快破群众身边“小案”,最大限度遏制可防性案件,切实将打击战果转化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行动中,共破获刑事案件295起;破获命案3起;抓获逃犯26人;刑事拘留308人;逮捕141人;行政拘留462人,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通过打击整治,实现了2020年刑事立案率同比下降20%,刑事破案率同比上升30%,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7%,治安案件查处率同比上升17%,全县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取得了全市平安建设第4名的优异成绩。


强化“一案三查”

实现“网伞清除”

我县纪委监委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重拳出击,强化纪法协作,建立了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研判机制,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案件。对已侦破涉黑涉恶案件打“伞”破“网”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伞”“网”清除到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核查线索51条,已全部查结,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10人,党政纪处分18人。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9件,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3人,诫勉谈话24人,批评教育11人,党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1人。共下发7份监察建议书,责令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在全市查处涉黑涉黑腐败和“保护伞”排名中名列前茅。


突出源头治理

铲除滋生土壤

我县持续开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排查各领域违法犯罪问题,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截至目前,破获涉黄涉赌刑事案件14起,刑拘12人;行政案件50起,行政拘留161人;破获网络、跨省黄赌案件7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3起,刑拘4人;“三假”刑事案件2起,刑拘2人,行政案件3起,行政拘留1人。破获涉毒案件4起,起诉2人,新发现4人,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3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吸毒人员4名。破获食药类案件6起,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4名,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6名。刑拘环保类犯罪嫌疑人4名,逮捕4名,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7名。破获涉爆案件81起,拘留35人。云端线索立案1起,有效整饬了行业秩序,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实现了“行业清源”。


深化农村治理

筑牢基层基础

我县组织部门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4个,并全部按时完成转化,有效提升了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对“两委”干部任职资格严格把关,坚持凡进必审,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坚决不用。

2018年村“两委”换届前,取消涉刑村干部留任资格55名,取消 “两委”候选人资格62名(其中受过刑事处罚11人,刑事拘留9人,立案侦查、起诉、在逃等5人,涉毒1人,信奉邪教5人);开展“两委”干部任职资格“回头看”, 2019年以来共清退涉刑村干部12名,强力肃清了基层干部队伍,筑牢了农村基层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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