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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林果产业富了山里人
2016-02-26 返回列表

  今年春节、元宵节,马桂良老人过得特别爽快。

  马桂良是涞水县吕家铺村村民,以往总是为过“年关”犯愁,但今年完全不同。“我们老两口在村里苹果园‘上班’,一天就能挣200块,一年下来,光‘工资’就入账4万多元!还有,现在新农合和养老保险都不用自己交,过年还发米面油……”说起去年的收成,老人笑得合不拢嘴。

  马桂良是吕家铺村土生土长的农民,这个只有98户、262口人的小山村,地处太行山深处,全村耕地380亩,山场8000亩,自然条件恶劣。五年前,还是一个村无产业、民无收入,基础设施落后的贫困村。2011年全村人均纯收入只有1520元,贫困发生率高达90%。马桂良夫妇三个孩子都去了外地,只有老两口在家守着几亩山地过日子。即使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一年下来,收获的玉米也只能勉强填饱肚子。

  2012年以来,涞水县全力推进扶贫产业。吕家铺村“两委”班子乘势而上,大力培育扶贫产业,谋划发展壮大林果产业及林下经济,走出了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深山里的吕家铺村,海拔700米,昼夜温差大,有良好的林果业发展条件。2008年,试种“三优”富士苹果,由于缺少资金扶持和管理技术,效益不佳。2012年,村里请来河北农业大学的孙建设教授指导,村“两委”班子重新调整产业布局,在荒坡上规划建设了2000亩“三优”富士苹果产业园,林下种瓜、种药、养殖柴鸡,形成特色产业立体发展、互为补充的生态体系,实现了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为带动全村群众一起脱贫,2010年村里成立了“新林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了股份制合作的发展模式。按照“基层组织牵头、专业合作社运作、农户自愿参与”的原则,村集体对村民承包的土地、荒山统一规划开发,村民土地以每亩每年500元占用费入股,村集体统一利用扶贫专项资金和帮扶资金做股份进行栽植和基础设施配套。挂果有收益后,由村民承包经营,村集体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土地股和人均股份配比例,每年按比例分红。截至目前,该村已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果树管理水平,定期派人到河北农业大学学习果树管理知识,目前已培养技术骨干人员12名。2015年,占地1300亩的苹果产业园区成效初显,盛果期果树500多亩,产量45万斤,销售额200多万元。村民在园区务工拿工资,2015年全村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马桂良老人怎么也没想到,短短三四年,收入翻了10倍。

  介绍起苹果产业园区发展,吕家铺村党支部书记段克新信心十足,“预计两年,我们将建成2000亩‘三优’富士苹果产业园,到时年效益可达1000到1500万元。”

  在涞水县,与吕家铺村相似的农民合作组织共有459个,其中扶贫产业合作社234个。2012年以来,涞水县举全县之力打了一场整体攻坚战,出台了27项扶持政策,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0.9亿元,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化经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股份合作制、集体组织分户经营、合作社运作、引资开发7种扶贫开发模式。通过农民合作社模式,该县带动贫困人口全员入股,把扶贫资金转变为股金,使贫困户享受到土地流转、股金、务工收入等多重收益,确保贫困群众年年都有稳定收入,实现彻底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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