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从7月1日起,我县患者在公立医疗机构可以按照集中采购价格购买25种中选药品,药品价格明显下降。
此次集中采购的药品主要针对高血压、抑郁症、乙肝、肺癌等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疾病,共有25个中选品种,其中有22个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另外3个为原研药。25种药品平均降幅达到52%,患者的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25中药品将集中采购
目前广大患者可以在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以及社区、乡镇卫生院等公立医疗机构购买到这些中选药品。
县医疗保障局将按照“按月监测、年度考核”的方式监测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试点药品集中采购的情况,将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医保费用考核,从严管理。对中选品种处方量下降明显的医生进行专项约谈,确保让参保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放心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