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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新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非法采砂采矿打击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9-04-21 返回列表

 

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非法采砂采矿打击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4月19日)
朱 明 新

       今天的大会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分析当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举措,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攻坚战。
       刚才,县生态环境分局、永阳镇、治砂办等5个单位分别结合本单位实际做了很好的发言,认识到位,措施具体,尤其谈了下一步的想法、办法和做法,切中了本单位实际和涞水实际,希望大家按说的做,确保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相互学习、互通有无,细化实化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相关副县长要分别就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击“两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内容全面、措施具体、要求明确,既是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又是工作清单、方法清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政治的高度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工作是大势所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将污染防治作为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污染防治尤其是空气质量的改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我们的产业、用地、运输结构都有可能发生改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进步,付出更大的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站在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高度,坚定决心、鼓足干劲,以更加顽强的工作韧性和“钉钉子”的精神,守护好涞水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
       (二)从特殊的区位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工作是发展之基。我县紧邻北京,位于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是首都和雄安新区的生态屏障、京津冀区域重要的生态环境支撑区。特殊的区位带给了我们发展的优势,更赋予了我们艰巨的责任和使命。生态环境保护和非法采砂采矿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就会被无限放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入推进和雄安新区开启大规模建设,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加速融入协同发展当中,不仅要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更要实现生态环境软实力的率先突破。
       (三)从现实的需求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工作是问题所迫。2018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被动,连续多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先后四次被省、市约谈。今年三月份,保定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响应,要求建材企业停工停产,但永阳镇的部分灰钙粉企业,电量比对并未减少,说明我们工作仍存在监管漏洞。近期,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曲阳大沙河段非法采砂事件后,市政府迅速就全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严格工作要求。近年来,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年年说、年年抓,经济、行政、司法手段齐上阵,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非法采砂、偷采盗采行为屡禁不绝,拒马河道千疮百孔,自然岸线破坏严重,毁地采砂老百姓更是怨声载道。特别是拒马河及沿线跨河桥梁、重点道路、供电设施、燃气管网等重点设施受到严重威胁,不仅增加大气污染防治难度,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信访稳定隐患。拒马河是白洋淀上游流域主要河流之一,破坏河道、毁地采砂损害沿河两岸群众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白洋淀及雄安新区水生态安全。毁山、毁地、毁河盗采矿石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从事非法盗采的人员涉黑、涉恶、涉乱,打击“两非”工作既是现实所需,也是民之所盼,更是保护生态环境必要举措。客观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究其原因,还是各级行政执法队伍和社会各界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官方热,民间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推进涞水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坚实基础。但广大公众、百姓和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一边不停抱怨,一边袖手旁观。工地扬尘、油烟排放、垃圾焚烧、私挖滥采、毁地采砂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也是我县环保信访问题多发频发的根源。二是上级热,下级冷。环境保护攻坚战是人民战争,谁也不能独善其身。县级领导高度重视,能够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但是一些科级、股级、一般干部在思想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过来,重视程度不够,环保意识不强,还未把环保当作重点工作、底线工作,仍存在侥幸心理。更有甚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与私挖滥采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搞权力寻租、选择性执法,暗中参股、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充当违法企业的“背书人”“保护伞”。三是说的多,做得少。执法处罚雷声大、雨点小,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部门、乡镇仅嘴上说说,落实力度不大、措施不硬、执法不严,导致监管执法效果打了折扣、缩了水、走了样。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形势严峻、压力巨大,在面对诸多问题的同时,我们要看到,今年第一季度,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和两项数据的改善幅度均排名靠前,这充分说明生态环保工作并不仅仅是“靠天吃饭”,我们的措施是有效的,我们的工作路径是正确的。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算好大账、算好长远账、算好整体账,正确处理好河流湖库、矿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防治措施,严格执法监管,一定可以打赢环保工作翻身仗,一定能够让非法采砂采矿在涞水销声匿迹。
       二、强化各项举措,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35项工作要点,紧盯“气、水、土”三大重点领域,聚焦环保项目建设和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把中央、省、市部署高质量落到实处。
       (一)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省市部署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和标准化、科学化、网格化、法治化治理途径,全面排查、强化举措、逐项推进。要聚焦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聚焦控煤、减排、抑尘、禁烧等污染治理重点领域,深入查找原因、集中攻坚。去年以来,各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已经启动,全市对各乡镇空气质量大排名,今年乡镇监测参数也将由2个增加为6个,乡镇辖区空气质量分析指数将更加科学、更加严谨,各乡镇都要充分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的气象性、联动性、区域性,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群策群力,高质量把中央和省、市部署落到实处。
       (二)水污染治理方面。要全力推进“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把水污染防治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河长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联动、全系统治理的新格局。近日,市政府对我县3个临河村设置农村垃圾收集点进行整改督办,生态环境分局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整改存在问题;同时,加快推进临河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要紧紧围绕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防护林和水源地周边、河流源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保护水源、水质达标为主要目的,加大封山育林、造林绿化力度,有效涵养水源。
       (三)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一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完成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入库和风险筛查工作,整合优化和补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点位,尽快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点位例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二要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以化工和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等质量检测。三要严格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处置能力建设,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和肥料的使用,集中整治农业固废乱堆乱放,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四要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争跑力度,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四)环保项目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中节能(涞水)垃圾焚烧发电、李各庄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附属工程等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五)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面。2018年以来,各级环保督察向我县交办问题393件(其中,中央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交办问题19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回头看”第八督察组交办问题60件,生态环境部重点强化督查交办前十九轮问题146件,省五轮次大气专项执法检查交办问题54件,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专项执法检查组交办问题114件),经过全县上下努力,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从各级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看,有许多问题都是重复举报,说明我们在问题核查整改及与上级沟通对接工作不扎实。生态环境部重点强化督查后几轮问题将陆续向省市县交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核查、排查、检查到位,确保所有问题高标准整改,高质量销号。要高度关注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认真清理2018年以来群众越级投诉、群体投诉、久诉不决和群众长期反映、反复出现、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的问题,要深入查找根源,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采取务实管用有效的办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必以铁的手腕依法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行为
       我县地貌复杂,矿山资源丰富,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私挖滥采行为是我县老生常谈的工作,但当前整治非法采砂采矿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保护白洋淀上游流域环境、维护雄安新区生态安全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敢打硬仗的决心,能打胜仗的信心,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
       (一)摸底排查要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围绕“六项清单”(采砂详细情况、基础设施情况、行政许可情况、日常监管情况、打击整治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并逐项建立问题台账,务必底数清晰。
       (二)集中整治要快。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治砂办等部门要立即行动,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采矿行为,及时固定证据,查封设备,依法处理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依法查处占用农用地或林地从事非法采矿、非法加工经营砂石行为。交通局、养路工区要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桥梁立即采取措施,全面整治安全隐患,联合公安交警加大交通执法卡点值班值守,对超限超载、非法运输砂石、基配石的车辆,坚决落实“抓人扣车、罚款扣分”。
       (三)司法打击要狠。将打击非法采砂采矿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特别是对参与其中的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对集中拆除、日常执法行动中阻挠围攻、对抗执法、寻衅滋事等暴力抗法行为,公安局要用足专政手段,顶格严厉打击。检察院、法院要对非法盗采案件,依法依规从速、从严审理判决。
       (四)追责问责要严。县纪委监委要发挥监督专责,对治理非法采砂行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行动中,问题发现不及时、情况报告不准确、问题查处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参与其中、通风报信,为违法当事人请托说情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非法盗采人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一经查实,一律按程序取消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村“两委”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长效管理要实。要把河长制和国土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作为治理非法采砂采矿的重要抓手,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建立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协同作战,打好组合拳,加密巡河频次,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河道采砂、私挖滥采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水利局加快推进《南拒马河河道沙坑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并及时启动河道沙坑整治。
       四、务必协调联动,以过硬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保护生态环境和打击非法采砂采矿都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务实的工作来破解难题,攻坚克难,不断完善责权统一、高效有力、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
       (一)营造良好氛围。广大干部职工都是“传声筒”,要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做好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宣传部要发挥牵头作用,把两项工作列入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要利用融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正反典型,通过宣传引导让全社会知晓做好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大督查办、大气办、生态环境分局、纪委监委、环安大队等单位要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鼓励举报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保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作守法经营的表率,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榜样。同时,要牢牢把握应对县外媒体工作的主动权,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热情主动、客观理性的做好媒体应对工作,做到灵通信息,做好汇报反馈,让更多媒体为涞水宣传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都要强化“大生态”思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联防联控,积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构建大环保格局。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环保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餐饮单位,和焚烧垃圾秸秆、偷排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电力、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一定要联合行动,步调一致,严查严罚严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到位。要深挖背后“背书人”“保护伞”,对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内外勾结的公权人员严肃处理。
       在这里再次强调,切实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动力,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不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必将遭到社会的唾弃和市场的抛弃。不论是投资上亿元的重点项目,还是占地几百平米的餐饮单位,都要增强责任意识、道德意识,除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外,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既要有实际的环保处理设施、管理能力,也要有足够的法规和技术素养,更要以实际行动重视、支持生态环境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都是刚性任务、硬性指标,已经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大气办、河长办要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对今年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问题高发部位,开展高频次、大密度明查暗访,对问题严重、频发的单位和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并公开曝光。要健全落实预警、约谈等制度,对职责不落实、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到位的,全县通报批评,并定期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对因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责任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同志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团结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歼灭战,让我们的生态环境、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民风环境更加良性健康,让我们涞水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为涞水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态空间,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涞水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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