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助企纾困
【涞水县1+18政策体系】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七条政策措施
2022-11-08 返回列表

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七条政策措施


一、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交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在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鼓励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进一步落实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2022年6月-12月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降低20%,暂停收取远程费。高速公路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差异化收费及集装箱车辆、客运班车优惠收费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深入开展涉企收费规范治理,严查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人行涞水县支行)

二、免除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对被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采取封控措施的上述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延长至6个月。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鼓励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暂停2022年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022年增值税。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出租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3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2025年12月31日前,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

四、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加强辖区内重点货运企业跟踪保障,提供优先运力支持、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检测等“一条龙”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

五、用足用好金融工具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

引导银行业机构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和邮政快递等行业金融稳贷续贷工作。积极做好公路交通发展的市场化融资支持,保障煤电、煤炭等生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责任单位:人行涞水县支行、县银监办、县发改局)

六、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

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置在收费站外广场以外,普通公路防疫检查点宜充分利用沿线安检站、治超站、停车场等合适位置,尽量采用港湾式检查通道。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将主线所有车辆强制引入服务区进行检查,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没有疫情和封控需求的,原则不在普通公路上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阻断或关停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县乡村路。公路防疫检查点要合理安排检查通道,应根据交通量的变化动态调整,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应设置复式或多式检查通道,货车占比较大的宜设置货车专用通道。待检车辆超过100米时立即启用复式检查模式,及时干预交通缓行和排队拥堵情况,最大限度提升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加大对仓储冷链物流体系的支持力度

加快推动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密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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