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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脱贫劳动力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补贴标准,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拟发放2025年度脱贫劳动力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3人2600元,其中张朝娟,女,赵各庄镇下明峪村,脱贫劳动力,于2025年9月29日—10月5日在涞水县银帆职业培训学校(校址:涞水县冲之大街南侧南5条19号)进行了中式面点师专业7天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李鑫冉,男,永阳镇坛山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于2025年6月25日—7月1日在涞水县银帆职业培训学校(校址:涞水县冲之大街南侧南5条19号)进行了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专业7天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高红梅,女,义安镇李皇甫村,脱贫劳动力,于2025年9月8日—19日在涞水县银帆职业培训学校(校址:涞水县冲之大街南侧南5条19号)进行了育婴员专业12天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以上3人符合申请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100元/人/天)条件。

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监督电话:0312-4535753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