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脱贫劳动力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补贴标准,我局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拟发放2025年度脱贫劳动力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2人1500元,其中张朝娟,女,赵各庄镇下明峪村,脱贫劳动力,于2025年6月5日—12日在涞水县银帆职业培训学校(校址:涞水县冲之大街南侧南5条19号)进行了中医康复理疗专业8天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李鑫冉,男,永阳镇坛山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于2025年5月27日—6月2日在涞水县银帆职业培训学校(校址:涞水县冲之大街南侧南5条19号)进行了电商直播专业7天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符合申请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100元/人/天)条件。
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监督电话:0312-4535753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