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稳岗返还初筛符合条件企业名单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规定,对通过系统初步筛选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共310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3日。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对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最终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返还资金。如以上企业存在失信、违法经营等各种问题,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附件: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